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23-04-19   


人社部函〔2023〕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有关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持续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促进产学研融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决定举办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服务大局、突出特色、多方参与、务实节俭办赛理念,打造新时代全国性博士后创新创业赛事品牌,建设博士后创新创业的高水平交流展示平台、吸引人才开放合作的重要窗口和培养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有效渠道,持续激发博士后创新潜能,释放博士后创业活力,有力推动产学研融合和科研成果转化,培养造就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青年科技人才队伍。

 

二、大赛主题

 

智汇赋能发展 博创引领未来

 

三、赛事安排

 

(一)比赛时间。5月-8月开展比赛报名和预选推荐,9月开展全国复赛(书面评审)工作,10月开展全国总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全国总决赛地点。山东省烟台市八角湾国际会展中心。

 

(三)比赛项目。设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四个组别,预设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海洋开发与应用、其他行业等7个赛道。各组别可根据项目报名情况调整赛道。

 

(四)参赛方式。符合参赛条件的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所在团队于5月15日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或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sdhwrc.com)自主报名(参赛条件详见附件1)。创新赛、创业赛组别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以下简称各地区)进行预选并组队参赛;部分博士后工作规模较大的设站单位可单独组队参赛(名单见附件3),其他参赛者按照属地化原则在各地区参加预选。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组别由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自主报名参赛。

 

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等各组别赛事的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四、组织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作为大赛主办单位,联合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统筹决策和部署推动大赛各项重点工作。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烟台市人民政府作为承办单位。山东省及烟台市有关部门联合成立大赛执委会,负责具体落实赛事协调、交流对接、开闭幕式活动、新闻宣传、赛事合作、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大赛邀请知名行业专家、创投孵化机构专家等有关人员担任评审专家,负责参赛项目的评选工作。

 

各地区和单独组队的设站单位可成立参赛工作机构,负责开展宣传动员、资格审核、项目预选和组队参赛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视情况发布地方赛事指引,组织预选赛。

 

大赛公开征集国内有关创业投资机构、创业孵化机构、银行等作为合作机构,为参赛博士后及项目提供项目评选、路演培训、融资孵化、贷款授信等服务。有意向的单位可联系大赛执委会交流对接组。

 

五、奖励政策

 

(一)各组别的每个赛道颁发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若干。大赛组委会按照金奖10万元、银奖5万元、铜奖2万元的标准向获奖者发放奖金,优胜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向获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国内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全国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向组织参赛的地方、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若干。

 

(三)各地区要加大对获奖项目和人员的支持力度,对获奖项目落地、获奖人员享受人才政策等予以优先支持。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区、有关部门、设站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赛。各地区和单独组队的设站单位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作为本地区、本单位的大赛联络员。做好大赛宣传工作,各地区和单独组队的设站单位明确1名宣传工作负责同志作为宣传工作联络员,负责本参赛代表队宣传工作,组织协调3-5家本地区、本行业媒体参与赛事报道,做好随队媒体注册、管理和服务保障等工作。大赛联络员、宣传工作联络员名单请于5月15日前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报名回执见附件4)。

 

(二)各地区要择优推荐5项左右可供博士、博士后挑战的有关单位技术需求(企业、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等在研发、生产过程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问题),于5月30日前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三)各地区和单独组队的设站单位要积极做好参赛资格审核和预选推荐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并于8月15日前上报参加创新赛、创业赛书面评审的项目和人员名单。

 

(四)全国总决赛期间,将同期组织全国博士后人才交流与成果转化对接会等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及相关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参赛代表队自行承担。大赛期间食宿和市内交通由大赛执委会统一安排。随队媒体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等由各参赛代表队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一)组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朱婉琪 陈波

电 话:(010)84207345

(010)84208366

 

邮 箱:zjsbshc@163.com

 

(二)执委会交流对接组

 

联系人:王琪 张辰

电 话:(0531)86950721

(0531)51787570

 

邮 箱:bshds2023@163.com

 

附件:

1. 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条件;

2. 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赛事安排。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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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条件

 

一、创新赛

 

参赛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参赛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项目研发团队的核心成员至少有1名是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项目具有创新性,符合我国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和科技自立自强需求,其成果、产品或服务有较大的潜在需求并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已完成样机、履行服务合同或拥有其它亟需投资转化的科研成果。至报名截止时,参赛项目尚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运营。

 

(三)参赛项目所提出的成果、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参赛人员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无违反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

 

二、创业赛

 

参赛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2018年1月1日后至截止报名时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初创型企业,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中至少有1名成员是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完整的商业模式,符合我国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三)企业为非上市公司,且2022年度(自然年)营业收入在2亿元人民币以内。

 

(四)企业发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和违反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

 

三、海外(境外)赛

 

参赛人员和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参赛人员应为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项目开发团队的核心成员,具有海外(境外)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或在海外(境外)取得博士学位,不限国籍。

 

(二)参赛项目应为意向在国内合作(转化)的科研创新项目、与国内单位进行科研创新合作的项目(课题)或以科研创新成果注册企业的落地计划。

 

(三)参赛项目所提出的科研成果、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参赛人员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个人或团队应承诺申报材料及比赛过程中无国际/国内知识产权纠纷、商业侵权等失实或失信行为。

 

四、揭榜领题赛

 

聚焦国内科技企业、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的技术难题、科研攻关和技术升级需求,推广博士后揭榜领题的悬赏发布模式,面向国内在站或国内已出站的博士后以及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博士群体征集解决方案,实现博士后科研成果与有效需求精准对接,推动博士后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和快速落地,促进产学研深度合作,提高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的整体成效。

 

(一)张榜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生产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

 

3.能够保障张榜项目实施的资金投入,提供项目研发实施的支持和配套条件,在项目完成后能够率先在本单位推动应用。

 

4.与揭榜人员/团队成功对接后应依法签订合作协议,兑现揭榜领题项目承诺奖金。

 

(二)张榜单位提出的项目需求应符合下列条件:

 

1.重点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海洋开发与应用、其他行业等领域“卡脖子”前沿技术、关键核心(共性)技术、关键零部件、材料及工艺的技术瓶颈和关键难题。

 

2.单个项目需求投入总额一般不低于100万元。

 

3.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4.项目须明确指标参数、资金投入、时限要求、产权归属及其他应向参赛应征方提出的条件要求。

 

(三)揭榜者应为国内在站或已出站博士后人员、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海内外博士及其团队,并具备以下条件:

 

1.能针对张榜需求提出明确解决方案,要求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可行、数据真实。

 

2.有明确的预期目标及相应技术指标,有可靠的项目完成年限及进度安排等。

 

3.具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4.揭榜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多人组团进行联合攻关,团队内部有较为明确的合作机制。

 

5.张榜单位员工或在站博士后不能参与本单位需求项目的揭榜。

 

五、有关要求

 

报名参赛人员须根据个人情况、参赛项目情况科学选择参赛组别和相应赛道报名参赛。

 

报名参赛人员,须根据创新创业项目所在地或项目主要参与人中博士后研究人员所在的设站单位,选择参赛地区(单位),并在通过相应遴选程序后获得全国总决赛参赛资格。同一项目或同一人员不得在大赛不同组别、不同地区或单位重复报名参赛。在第一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组别获得金银铜奖的项目及团队负责人不得再次报名同一组别的比赛,创新赛、海外(境外)赛、揭榜领题赛组别获奖项目实现产业化、注册企业的可报名参加创业赛。参赛人员因不当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附件2: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赛事安排

 

一、创新赛和创业赛

 

(一)报名参赛

 

1.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人员自愿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或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sdhwrc.com)注册报名。

 

参赛人员须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以及知识产权、允许主办方非商业性使用、宣传等问题作出正式确认和承诺。在网站进行报名注册时须先网签承诺书,并提交项目计划书。项目计划书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摘要、团队或企业介绍、创新成果及技术、所提供产品或服务、市场分析、营销策略、财务规划、风险及其管理等内容。

 

2.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单独组队的博士后设站单位负责对选择参加本支队伍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项目确认参赛资格。

 

参赛报名及资格确认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6月30日

 

(二)预选推荐

 

1.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单独组队的博士后设站单位可根据参赛报名情况,视情况开展初选工作。

 

2.每支参赛队伍可在创新赛、创业赛组别每个赛道各推荐2个以内项目参加全国复赛(书面评审)(在正式推荐之前,需通过全国博士后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团队中的国内博士后研究人员身份进行核验)。

 

考虑到各地区博士后数量不均衡,大赛组委会可在参赛项目规模基本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各地区参赛报名情况对全国复赛(书面评审)参赛指标进行适当调整。

 

预选推荐截止时间:2023年8月15日

 

(三)全国复赛(书面评审)

 

分组别、分赛道邀请知名行业专家、创投孵化机构专家等对参赛人员提交的项目计划书等材料进行评审,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

 

全国复赛(书面评审)时间:2023年9月中下旬

 

(四)全国总决赛

 

采用“项目路演和现场答辩”方式,分组别、分赛道邀请知名行业专家、创投孵化机构专家等进行评审。

 

全国总决赛时间:2023年10月

 

二、海外(境外)赛

 

(一)参赛报名及资格确认

 

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人员,自愿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或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sdhwrc.com)注册报名。

 

参赛人员须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以及知识产权、允许主办方非商业性使用、宣传等问题作出正式确认和承诺。在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进行报名注册时须先网签承诺书,并提交项目计划书。项目计划书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摘要、个人或团队介绍、可合作的创新成果(技术)或课题(研究方向)、计划创办企业所能提供产品或服务、市场分析、营销策略、财务规划、风险及其管理等。参赛人员须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由大赛执委会对海外(境外)博士后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项目确认参赛资格。

 

参赛报名及资格确认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8月15日

 

(二)全国复赛(书面评审)

 

分赛道邀请知名行业专家、创投孵化机构专家等对参赛人员提交的项目计划书等材料进行评审,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

 

全国复赛(书面评审)时间:2023年9月中下旬

 

(三)全国总决赛

 

采用“项目路演和答辩”方式分赛道进行比赛,参赛人员可通过现场参赛或视频连线的方式进行路演。知名行业专家、创投孵化机构专家等在全国总决赛现场进行评审。

 

对海外(境外)赛报名结束(2023年8月15日)后专程回国(来华)到比赛现场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参赛人员,给予一定数额的国际旅费资助。

 

全国总决赛时间:2023年10月

 

三、揭榜领题赛

 

揭榜领题赛需求征集、需求发布及揭榜应征等环节依托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sdhwrc.com)开展。

 

(一)需求征集及发布

 

由各地区分别征集企业、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等在研发、生产过程中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包括技术研发、产品研发、技术改造和技术配套等需求,特别是阻碍企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瓶颈和关键难题。对征集到的需求,由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择优推荐,由大赛组委会审核后发布。

 

需求征集及发布时间:2023年6月15日前

 

(二)参赛揭榜

 

参赛人员针对张榜需求提交解决方案。参赛人员须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以及知识产权、允许主办方非商业性使用、宣传等问题作出正式确认和承诺。在网站进行报名注册时须先网签承诺书。参赛人员可通过网站报名系统与需求方进行对接。

 

参赛揭榜时间:2023年8月15日前

 

(三)全国复赛(书面评审)

 

组织发榜单位与揭榜人员/团队进行对接,邀请知名行业专家等对参赛方案进行书面评审,评选一定数量优秀参赛方案进入全国总决赛。

 

全国复赛(书面评审)时间:2023年9月中下旬

 

(四)全国总决赛

 

采用“项目路演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评审。

 

除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参赛人员外,大赛执委会还将邀请部分需求方与揭榜方在全国总决赛现场进行对接。

 

全国总决赛时间:2023年10月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202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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