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劳动用工“查风险强协商保支付促和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6-27   


津人社局函〔2023〕39号

各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现将《天津市劳动用工“查风险 强协商 保支付 促和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市人社局

市总工会

市国资委

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市工商联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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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劳动用工“查风险 强协商 保支付促和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劳动用工指导服务,全面提升集体协商质效,有效防范化解欠薪风险隐患,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按照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求,自即日起至12月,在全市开展“查风险 强协商 保支付 促和谐”专项行动。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源头治理,完善和落实劳动关系风险监测制度,分类推动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督促企业妥善化解欠薪矛盾隐患,不断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水平,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劳动关系风险底线,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劳动关系领域风险。即日起至7月中旬,以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多发、易发的行业、企业和涉及群体为重点,借助劳动关系协调员、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集体协商指导员等各方力量,了解企业用工、工资发放情况,全面梳理排查矛盾风险隐患。

 

(二)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制度。将停工停产、欠薪、欠保、规模裁员、劳动争议频发的企业作为重点关注企业,结合企业缴税、还贷、物流等数据信息,研判企业风险,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措施和问题解决时限,实行动态管理,按月更新,逐一化解风险。对重大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制定专项处置方案,限时妥善处置。

 

(三)深入推进集体协商“要约行动”。7月下旬至8月中旬,开展集体协商要约指导服务。通过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引导企业与职工根据经营实际情况开展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调整幅度,其中对于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围绕薪酬调整、转岗稳岗、轮岗休假、待岗培训等进行协商,稳定工作岗位,妥善解决劳动关系问题。以货运、网约车、网约配送等行业的头部平台企业为重点,推动建立协商协调机制,每个区培育1个新业态集体协商典型,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开展劳动用工指导服务。各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帮助企业用好惠企政策,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促就业。以新办企业为重点,免费发放《新注册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手册》,帮助新企业规范用工行为。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大讲堂,围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主题,宣传劳动法律法规,营造依法用工和谐氛围。对符合法定情形确需裁员的企业,提前介入、主动上门,指导其履行相关程序,依法稳慎裁减人员。

 

(五)加强区域协同处置应对。加强根治欠薪工作区域协同,落实京津冀三地劳动人事争议协同处理和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工作机制,妥善处理跨区域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案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结合各自职能,发挥三方优势,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开展多种方式宣传,大力宣传创建活动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发挥示范作用。要多渠道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工作进展成效,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专项行动开展。人社部门要牵头做好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和服务工作;工会组织要引导用人单位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监督企业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引导职工以理性合法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维护自身权益,积极主动为企业优化用工管理、防范劳动关系风险献计出力;企联、工商联等企业代表组织要加强基层企业代表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企业代表组织对企业经营者的团结、服务、引导、教育作用,引导会员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集体协商,主动预防、化解欠薪等劳动关系风险隐患;国有企业主管部门要推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妥善处理劳动关系。

 

(四)注重评估总结。各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以今年即将开展的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为契机,创新完善工作方式方法,梳理总结典型经验。2023年12月10日前,将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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