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 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区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3-04-25
内人社办发〔2023〕82号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事部门,自治区直属各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驻区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7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21〕28号)精神,为加强自治区经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公正、客观地评价经济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水平,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3年度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参评资格考试工作的牵头组织和指导监督,自治区人事考试院负责考试工作具体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负责评审工作。
二、报考条件和范围
(一)凡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申报条件,拟申报评审正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须参加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参加评审。
(二)中央驻自治区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区参加正高级经济师评审的,须经本单位同意,方可报名参加参评资格考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由中央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后,可参加评审。
(三)截止到报名时间,满55周岁人员,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可免试。
三、考试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考试报名。报名工作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统一负责组织。2023年度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 26日-5月10日。考生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http://www.impta.com.cn/)参加报考。
(二)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高级经济实务》,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三)考试时间。考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6月18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为准。
(四)资格有效期。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发考试成绩合格单,有效期五年,可参加2023年度至2027年度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
(五)工作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涉及参评人员的切实利益,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密切合作,做好考试报名及材料审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加大对考评政策的宣传工作,让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了解政策规定,充分保障参评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参评人员的理解和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4月25日
- 内蒙古人才信息库(职称申报)
- 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