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 关于转发《关于加强零工市场建设完善求职招聘服务的意见》的通知
2022-12-15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队)、市场监管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零工市场建设完善求职招聘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22〕3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科学谋划,因地制宜创建零工市场
各市(州)、县(市、区)要同步推进零工市场建设,充分考虑区域就业规划、产业布局,结合需求便利、季节时令等特点,分类建设综合性、区域性、特色性的零工市场。有条件的地区可将零工市场向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延伸,打造覆盖全域的灵活就业人员用工服务平台。进一步强化零工服务,在公共就业机构开辟零工服务专区,并指定1人以上灵活用工服务专员,提供免费零工对接服务。加强示范性零工市场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零工服务方式,一地一策细化落实措施。加强就业服务信息化应用,推广“96885吉人在线”零工市场专区和微信小程序,采取“统一归集、多地联动、分别发布”的模式,推动零工市场网格化、网络化服务,实现线上线下零工市场融合发展。
二、完善机制,着力强化求职招聘服务
强化零工岗位归集服务,多渠道归集新就业形态等各类零工需求信息,利用零工市场电子显示屏和线上服务平台集中统一发布。强化零工供需对接服务,优化求职招聘流程手续,促进零工人员、用工主体、中介机构现场“即时快招”。强化就业创业培训服务,通过“96885吉人在线”服务平台,向零工人员推送培训项目和培训机构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零工人员提供创业培训、担保贷款等服务。强化困难零工帮扶服务,动态掌握零工人员中困难群体的基本情况和服务需求,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技能培训”等针对性帮扶措施,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就业援助。
三、落实政策,加大零工市场扶持力度
各地对政府支持的零工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营维护相关支出,可按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等渠道列支。各地可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和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支持公益性零工市场充实服务队伍,提升服务水平。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资本等优质服务资源参与零工市场建设和运营管理,积极推荐其参加人力资源服务业扶持项目评选。按规定落实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补贴等就业创业政策。
四、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各级人社部门要主动会同民政、财政、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推动零工市场建设。一是2023年6月底,各市(州)、县(市、区)要将经同级政府同意的零工市场创建规划方案报省里备案。二是2023年11月末,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家零工市场。省厅将根据各地零工市场创建的运营规模、服务范围、场所管理、社会效应等综合情况,组织开展考评。三是长春市本级已列为全国零工市场运行情况监测城市,鼓励其他地区具备一定工作条件和基础的城市开展零工市场运行情况监测。四是各地要及时深入摸排本地区现有零工市场数量、运营状况、存在问题等情况,掌握各类零工市场底数,建立本地区零工市场动态管理名录,零工市场将全部纳入省就业信息管理系统管理。
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指定专人负责零工市场建设工作,由市(州)汇总本级及所辖县(市、区)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名单(见附表),于12月30日报至省厅。
联 系 人:朱志强 马依林(省就业局新形态就业处)
联系电话:0431-88691978
电子信箱:18263558@qq.com
附表:零工市场建设工作联系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2年12月14日
- 关于加强零工市场建设完善求职招聘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22〕38号) [2022-06-22]
来源: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2-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