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 关于暂停现场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相关业务的通知
2022-11-21
委托省人才服务中心保管人事档案的流动人员:
按照《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当前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哈疫指发【2022】309号)要求,自2022年11月21日起我中心暂停现场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相关业务,实行“不见面”办理服务方式,办事群众可通过“龙江人才”微信小程序“我要办”模块或登录“龙江人才网”(www.rc.com.cn)点击“个人办事”注册后进行网上办理,也可通过电话办和邮寄办等方式办理。
恢复现场办理时间另行通知,为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进入“龙江人才”微信小程序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电话办:
档案业务—82610015
党员业务—87015518
职称业务—82610013
户籍业务—87015516
邮寄办:中心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省人才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大厅(6号窗口收)” 。
2022年11月21日
来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