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3年度高级研修项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计划的通知
2023-05-19
沪人社专〔2023〕130号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本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创新创业型专业技术人才自主培养力度,加快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21〕73号)和《上海市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工作方案》(沪人社专〔2022〕372号),2023年我局继续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
高级研修项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原则,围绕本市重大工程、重大任务,瞄准关键领域、攻坚核心技术,聚焦数字经济、数字生活和数字治理,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导产业,支持重点区域,是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重要抓手,对于支撑引领本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发挥项目示范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培养质量,打造精品项目,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型、应用型、技术型人才。现将《2023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一、项目概况
2023年计划投入568.5万元,资助高级研修项目53期和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16期。项目分为A、B、C三种类型,A类型需提供学员住宿,B类型不提供学员住宿,C类型为在线直播讲座。原则上,A类型为面向全国招收学员的项目。各申报单位在制定培训预算时应坚持收支平衡、厉行节约的原则,承办项目不以盈利为目的。
2023年度上海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项目计划
二、项目要求
(一)高级研修项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A、B类)
高级研修项目对象主要为本市相关行业领域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对象主要为本市经济社会某一专业领域急需紧缺的中青年骨干专业技术人员。两类项目,每期学员不少于50人(其中基层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30%),培训时间为3至5天,主要采取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学术交流、现场教学等方式进行。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讲课费、培训场地费、资料费、伙食费等。
(二)高级研修项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C类)
鼓励项目承办单位通过直播授课的教学方式,开展系列讲座,每期学员不少于100人(建议培训规模在300至500人),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以每半天4学时为一讲座计算,每期不少于6个讲座,建议分散安排在双休日开展)。线上讲座平台应是专业性的在线培训平台,需具备学员签到、学时记录、互动交流、在线考核等功能,确保培训活动取得实效。同时,还应具备专业的设备和环境,确保培训质量。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项目实施。各用人单位要结合实际,做好宣传发动、学员选派、组织保障工作。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以打造精品项目为目标,精心设置课程、优化师资配备,并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开展人才培养。培训学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学习并参加考核,确保培训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督管理力度。高级研修项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应在举办前1个月将招收学员通知报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sacee_work@126.com),同时在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www.sacee.org.cn)对外发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会同各主管部门和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巡查,一旦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将根据《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三)认真进行项目总结。项目一般应在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完成项目,承办单位应通过推荐部门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延期报告)。项目结束后,承办单位要认真总结并在1个月内将项目总结报告、学员名单、经费决算表、学员满意度测评表等有关材料(加盖单位印章的PDF格式电子版)报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总结报告应包括项目实施情况、主要特点、主要成效、经验体会等内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会同各主管部门和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今后知识更新工程项目申报的重要参考。
(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充分发挥知识更新工程项目的公益性、示范性和引导性作用,高级研修项目和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结束后,应视培训需求,运用已有的课程、师资等资源继续组织举办相关培训班。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将组织专家遴选优质项目,纳入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加强项目成果的运用,经考核合格,所完成的项目课程计入专业科目学时;承办单位可与有关主管部门和职称评审委员会协商,积极探索将项目期间取得的理论性成果作为职称申报的论文替代形式。
(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培训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加强管理,专款专用,不得在培训机构和培训基地留存、转嫁任何经费。在项目实施完成后,若有资助经费结余,应按原渠道退回。
联系人:沈悦 倪国庆 余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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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8日
- 附件1:上海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3年度高级研修项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计划.doc
- 附件2:项目经费决算表.doc
- 附件3:学员满意度测评表.doc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