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 关于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方式恢复的提示

2023-05-10   


2023年3月16日,市公积金中心发布了《关于社保停机期间相关公积金业务办理的提示》,对三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住房公积金、未在异地缴存且封存满半年以上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方式的调整作了提示。

 

现因社保系统升级完成,上述三项提取业务办理方式已恢复正常,具体办理方式可参考“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业务指南。

 

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住房公积金

 

未在异地缴存且封存满半年以上提取住房公积金


  1. 上海市 关于社保停机期间相关公积金业务办理的提示(2023年3月) [2023-03-17]

来源: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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