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 关于公布重点产业项目和重点群体项目“揭榜挂帅”职业技能培训中榜名单的通知
2023-06-16
闽人社办〔2023〕100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技能培训中探索实施“揭榜挂帅”机制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20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省级“揭榜挂帅”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117号)精神,我厅通过“揭榜挂帅”遴选出首批重点产业项目和重点群体项目中榜单位,经公示无异议,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开展重点产业项目和重点群体项目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通过开展“揭榜挂帅”职业技能培训,培训一批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增强培训服务产业、促进就业的针对性、适应性和有效性。各中榜单位符合条件的,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榜项目(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各地人社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培训指导任务计划,督促指导中榜单位逐批组织培训,做好培训计划受理、培训过程监管、培训资金按时结算等工作。重点产业项目具体工种培训人次达到培训任务上限(见闽人社文〔2022〕117号),不再受理培训计划申请。
二、细化实施步骤。本次“揭榜挂帅”实施周期为一年,从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一)准备阶段(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开展福建省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平台“揭榜挂帅模块”试运行、组织中榜单位和各地人社部门开展具体操作业务培训、制定完善操作规程和考核评价办法、中榜单位做好组织培训前各项准备工作等。
(二)实施阶段(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各中榜单位组织开展培训,省人社厅将依托福建省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平台“揭榜挂帅模块”,对各中榜单位培训有关情况进行监管。
(三)总结阶段(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揭榜挂帅”实施周期结束后,我厅将会同各地人社部门对中榜单位培训情况开展成果评估,重点评估培训取证率、培训满意率和培训后就业情况等。
三、强化监督管理。我厅将会同各地人社部门加强培训的监督管理,不定期开展检查抽查。凡中榜单位3个月未组织开展培训的,将退出该培训项目。中榜单位违反规定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培训广告造成恶劣影响的;违规招生、转包培训任务的;违反有关规定收费造成恶劣影响的;弄虚作假,以虚假培训、虚假材料等骗取、套取培训补贴的,一经发现,将不再纳入“揭榜挂帅”项目榜单,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每个项目中榜单位不足3家时,将从剩余揭榜单位依次递补。
四、加强推广运用。“揭榜挂帅”培训评价结果优秀的中榜单位,优先推荐参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项目。各地重点项目“揭榜挂帅”职业技能培训情况将列入省级对各地培训工作评价的加分项目。同时,各地可结合实际开展本地重点产业培训项目“揭榜挂帅”。省厅将向各地函告分数排名前十的其他参评单位名单,供各地在探索本地“揭榜挂帅”工作时参考使用。
各地在操作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向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和省劳动就业服务局报告。
联系方式:
职业能力建设处 0591-87674286、87604816
省劳动就业服务局 0591-87677593
附件:
1.重点产业项目“揭榜挂帅”培训单位中榜名单
2.重点群体培训项目“揭榜挂帅”培训单位中榜名单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
- 闽人社办〔2023〕100号附件.docx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