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福建省国有企业拓岗招才稳就业促发展专项行动的通知
2023-01-28
闽人社文〔2023〕7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各国有企业,各普通高校: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稳岗促就业示范带动作用,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教育厅定于2-7月联合开展“2023年福建省国有企业拓岗招才·稳就业促发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2月1日至7月31日。
二、活动主题
奋斗有我,国聘行动。
三、活动对象
(一)2023届高校毕业生、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等群体。
(二)驻闽中央属国有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省及市、县(区)所属国有企业。
四、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省人社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省国资委产权管理处、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教育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五、活动内容
专项行动采取线上线下“1+1+N”招聘模式开展。活动期间,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应至少组织开展1场现场招聘会、1场网络招聘会和多场次“直播带岗”招聘活动,全方位搭建国有企业与高校毕业生供需对接平台。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公益性招聘会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2〕158号),符合条件的招聘活动依申请纳入我省2022-2023年度大中专毕业生公益性招聘会资助范围。
(一)现场招聘会。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教育厅将适时举办“2023年福建省国企拓岗招才·稳就业促发展专场招聘会”。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国资监管和教育部门要相应举办至少1场国有企业专场招聘会,并统一使用“2023年福建省XX(主办地名称)国企拓岗招才·稳就业促发展专场招聘会”标识。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国有企业见习专场招聘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职业技能。有条件的地区,可聚焦重点产业、重点行业、急需紧缺人才专业和高校毕业生求职关键时点,举办多场次国有企业现场招聘活动。
(二)网络招聘会。活动期间,省里将组织驻闽中央属和省属国有企业举办“国企拓岗招才·稳就业促发展”网络招聘会。各地要依托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云招聘”等网络招聘平台,积极组织市、县(区)所属国有企业至少举办1场次线上招聘活动,集中发布国有企业岗位信息。
(三)“直播带岗”活动。活动期间,省里将分行业举办驻闽中央属和省属国有企业“直播带岗”系列活动。各地要结合本地产业特色和国有企业人才需求,充分发挥“直播带岗”直观、互动优势,综合运用各类直播平台,推出本地国有企业“直播带岗”招聘活动,邀请一批国有企业走进直播间,推送岗位信息、推荐就业政策、引导简历投递,搭建国有企业和高校毕业生精准高效对接通道。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开展专项行动是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沟通协商,确保活动成效。人社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落实必要的活动经费。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负责国有企业的组织调度、岗位信息收集审核。教育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各高校组织毕业生参加专场招聘活动。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部分招聘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包括搭建线上线下活动平台,对接引导企业报名以及招聘结果统计分析等技术支持工作。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地人社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及高校摸清本地区高校毕业生专业构成和就业需求,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多渠道开展专项行动宣传,保持活动热度。活动期间,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将开设“2023年福建省‘国企拓岗招才·稳就业促发展’”活动专栏,集中展示各地招聘活动信息,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及高校在所属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做好链接。各地现场招聘会、网络招聘会和“直播带岗”活动安排(招聘活动图片标识和链接地址),请提前5个工作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便集中发布和毕业生查询。
(三)规范实施招聘。各国有企业要积极参加专场招聘活动,开发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的高质量岗位,实行公开招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招聘过程管理,指导国有企业规范开展招聘信息发布、简历筛选、笔试和面试等工作,杜绝出现歧视性信息和虚假信息,及时公布结果等相关招聘信息,按规定及时与达成就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四)做好活动总结。请各地人社、国有资产监管部门于1月31日前将本部门专项行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发送至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电子邮箱。活动期间,各地好的经验做法,请及时报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地人社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和工作成效,形成总结材料,填写《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2),于8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省人社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
联系人:魏莹
电 话:0591-87674885
邮 箱:bys@rst.fujian.gov.cn
(二)省国资委产权管理处
联系人:涂锦建、钟桃英
电 话:0591-87668852
(三)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
联系人:陈振
电 话:0591-87091321
(四)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德冇、吴文鑫
电 话:0591-87523956、87910106
邮 箱:fjrzgszp@163.com
附件:
1.专项行动联络员表
2.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2023年1月28日
- 附件1-2下载.doc
- 附件1-2下载.pdf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