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 关于加快新时代厅属院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3-04-26   


鲁人社字〔2023〕30号

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大力发展技工教育”重要指示要求,加快新时代厅属院校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办学特色鲜明、办学理念先进、办学水平一流的技师学院,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经厅党组研究同意,现就支持厅属院校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和《山东省技工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以促进就业创业、服务企业行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丰富多元办学、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办学特色,深入推进厅属院校办学方式、教育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等综合改革,切实增强服务大局能力,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做出新贡献。

 

(二)发展目标。厅属院校要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率先实现办学规模稳步扩大、培养结构更加优化,办学能力明显提升、人才质量持续提高,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到“十四五”末,厅属院校年招生人数不少于2万人,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保持在6万人以上,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年开展职业培训不少于7万人次。厅属院校要率先建成学制教育、职业培训、公共实训、技能评价、竞赛集训、就业服务、创业孵化等为一体的技能人才综合服务平台。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厅属院校党组织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和技工教育的重要指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促进学院各级党组织组织力全面提升。充分发挥学院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握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将党建工作与学院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党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职业能力建设处、机关党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厅属院校党委负有主体责任,不再逐条列为责任单位)

 

(二)加强统筹规划,全面提升综合办学能力。以建设国内一流技师学院为目标,指导厅属院校全面落实“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思路、目标和重点,推动学校由注重扩大招生规模向扩大规模与提高培养质量并重转变,由注重学制教育向学制教育与多元化技工教育培训、技能水平评价和就业创业服务转变,把技工院校打造成集技能人才培养、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就业创业服务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教育、培训基地。(职业能力建设处牵头,规划财务处、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政策支持,全面改善办学基础条件。积极协调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统筹安排项目和资金等资源,加大在基础建设、设施设备上的支持力度,分期分批改善厅属院校办学条件。支持学校对接产业发展需求,聚焦深化新旧动能转换,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促进工业化数字化深度融合等重大战略,争创国家级、省级技工教育优质校、优质专业。支持学校创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和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行业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规划财务处、职业能力建设处、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产教融合,全面推动工学一体化人才培养。坚持服务产业发展目标,探索市场化合作机制,不断拓展校企合作的形式和内容。厅属院校要紧扣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链需求培育人才,通过省市共建等合作方式,积极搭建与地方经济发展对接的平台,提供更加精准化的技能人才服务。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厅属院校给予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支持,深化“政产学研用”结合,争取社会力量办学资源支持。鼓励厅属院校与优质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联合培养机制,吸纳企业深度参与教学研究,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制定专业教学标准、教学计划,追踪企业技术进步、产业升级提供技能型人力资源。支持技工院校结合专业优势与行业组织、龙头企业合作开展行业技术发展、技能人才能力要求预测,研究产业链技能人才结构需求,提升招生、教学前瞻性和适应性。支持厅属院校与数字经济等新职业新业态领域优质企业机构共建新专业。到2025年,厅属院校95%以上专业开展校企合作专业共建。支持厅属院校全面实施工学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用3-5年的时间实现60%以上的专业达到工学一体化人才培养目标。按照国家部署积极推荐厅属院校申报国家级工学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支持厅属院校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牵头组建区域性、行业性技工教育集团,进行实体化运作。(职业能力建设处牵头,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配合)

 

(五)强化育训并举,扩大职业技能培训规模。支持厅属院校全面参与职业技能提升各类培训计划,扩大培训规模,承担“金蓝领”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高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退役士兵等为重点群体的就业创业培训,并按有关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发挥厅属院校在场所、设施设备、师资力量、培训经验等方面优势,依托学院组织开展省级职业训练院建设试点,拓展评价鉴定、公共实训、技能竞赛、师资研修、就业服务等功能,为技能人才成长提供全方位多层次服务。学院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服务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教师培训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在内部分配时向承担培训任务的一线教师倾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事处、职业能力建设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质量建设,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支持厅属院校积极履行职业技能评价机构主体责任,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原则,完善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适应的评价制度、质量管控机制,提升对学生和社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支持厅属院校的教学、技能评价与产业发展、职业标准、工作过程对接融合,通过“学分银行”等方式,培养复合型高技能人才。对注册技工教育学籍学生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要做到应评尽评。支持厅属院校参加全省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题库资源建设,承担相关职业题库的牵头开发任务,主动建设急需紧缺职业、新职业题库,为社会和学生提供高质量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职业能力建设处、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人才引进,全面改善师资结构。厅属院校要带头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的支持政策,体现“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以测试专业技能和执教能力为主,可以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考试方式。引进具备相应业绩条件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工作经历等限制,采取试讲、技能操作、专家评议或直接考察的方式组织招聘。落实兼职教师政策,支持厅属院校“落实学校20%编制员额内自主招聘兼职教师政策,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核拨财政经费”的规定,引进富有专业经验的科研机构和企业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加强厅属院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的政策指导,优化岗位设置比例,加强高级职称人员激励使用。探索制定技工院校辅导员或班主任等学生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政策。(人事处牵头,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工资福利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师资队伍水平。支持厅属院校创建省级技工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思想政治、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承担全省技工院校师资培训任务。按照国家部署积极推荐厅属院校申报国家级师资培训基地。利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对厅属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和主要管理人员轮训。支持厅属院校发挥专业优势,分专业组建省级技工院校专业中心教研组,开展教学科研活动和课题研究,评选优秀理论研究成果和先进教育教学方法。支持厅属院校加强与国内外知名职业院校合作培养学生和人员交流,合作开发专业课程和师资培训。(职业能力建设处牵头,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配合)

 

(九)加强宣传引导,稳步扩大招生办学规模。充分利用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搭建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宣传工作网络,扩大厅属院校影响。每年定期举办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活动,用好人社部门综合职能优势,拓展招生宣传领域。提升线上招生宣传能力,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全方位推介技工教育。加强优秀毕业生、校友岗位业绩和突出成就宣传,营造技能成才氛围,吸引广大青年投身技能报国之路。鼓励招收有技能提升需求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读技工院校,建立完善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优秀选手注册升学制度。将厅属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加大组织落实和调度工作力度,分析技能人才需求趋势、生源供给情况,指导厅属院校做好招生工作。(就业促进处、职业能力建设处牵头,政策法规处、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接轨世赛国赛,积极承办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充分发挥以赛促建作用,积极推荐厅属院校创建国家级、省级竞赛集训基地,支持厅属院校承办国家级、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培养一批世赛和国赛专家、教练。充分发挥依托山东劳动技师学院、山东工业技师学院建设的世赛、国赛研究中心作用,加大对世赛、国赛资源应用与成果转化的方法路径研究,开发一批教学资源,将先进竞赛标准和高超工艺转化为技工教育教学标准和规范。(职业能力建设处牵头,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配合)

 

(十一)完善激励机制,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厅属院校健全完善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建立优劳优酬、科学合理的分配制度,根据业绩贡献和考核结果,统筹搞好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政策,科研人员按规定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所在单位当年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科研人员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按规定进行技术合同登记的,相关人员绩效支出按照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进行管理。对学校以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予以倾斜,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对业绩贡献突出的优秀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时适当倾斜,体现一流人才、一流贡献、一流报酬。(人事处牵头,工资福利处配合)

 

(十二)加强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指导厅属院校党委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干部,强化人员聘用、招生就业、设备采购、基建财务等重点风险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涉及学院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要指导院校抓紧抓好日常工作和巡视巡察中发现问题的整改,严格依纪依法处理。同时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调动和保护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广大干部敢于担当、勇挑重担。(人事处、规划财务处、职业能力建设处、机关党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将厅直属院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推动厅直属院校高质量发展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要按照厅党组的统一决策部署,发挥好议事协调推动作用,服务厅属院校高质量发展,及时帮助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工作小组协调推动、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厅属院校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各有关处室、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从大局出发,整合内部资源,努力形成推动厅属院校发展的工作合力。牵头处室要切实履行责任,带头抓好责任落实。责任处室要按照业务范围和分工,主动做好工作。

 

(三)厅属院校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瞄准“建设国内一流技师学院”的目标定位,主动配合厅内有关处室,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全面激发学院内生动力,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更加扎实有力的工作举措,推动厅属院校在全省技工教育中率先实现高质量发展。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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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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