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 关于征集承担2023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机构的通知
2023-01-18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高质量推进2023年“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征集承担2023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机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文件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10日。
二、征集对象
(一)培训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依法设立,2019年以来在国家、省、市(县区)审计、检查中未出现问题的技工院校、中高等职业学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有意愿、有能力承担培训任务的普通高校,以及有成立培训中心文件(企业内部)、有师资、有场地、有必要的经费保障的规模以上企业培训中心(以规模以上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类企业为主)。
(二)评价机构。未发生问题,且经人社部网站或河南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备案可查询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把关,确保质量。以培训机构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第一道关口,认真检查办学许可证、培训专业、培训场地、培训师资、培训设备、2019年以来违规培训等情况,对场地、师资、设备与专业不匹配的,有违规培训等情况的,不得推荐。
(二)科学统筹,控制总量。以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第二道关口,着眼区域产业发展、培训取证现状、年度目标任务等,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高附加值农业为重点,合理推荐机构。我办对各地推荐的名单进一步审核,年度内承担政府补贴培训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总量控制在1350家左右。
(三)对照模版,修改完善。请各单位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下载“2022年第一批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评价机构目录清单”,以此为基本模版,按新增、修改(如,将***机构***修改为***)、删除(如,将***机构删除)进行完善。
各地市在遴选并推荐机构名单时,各类机构开展培训评价的工种(职业)名称一律以最新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为准。
请各地于2023年2月1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机构,以正式文件形式报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时报电子版。我办将结合审计、检查等情况进行最终审核后,按程序向社会发布。
联 系 人:董杨威
联系电话:0371-69690102
邮箱:rrczjnhnbgs@163.com
地址:郑州市正光路1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D509
河南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8日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