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 关于印发《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操作指引》…

2023-01-10   


湘医保函〔2023〕6号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落实湖南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湘医保发〔2023〕3号)要求,确保新冠感染患者治疗费用报销相关政策如期落地应用,指导各地开展本地政策配置工作,现将《湖南省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操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10日

 

 

 

 

 

 

 

 


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3-01-10



相关内容:

  1. 云南省 关于转发《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
  2. 湖南省 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
  3. 海南省 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
  4. 四川省 政策解读《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
  5. 辽宁省 关于转发《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
  6. 河北省 关于转发《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