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湖南省医疗保障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2022-12-27
各市州、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省内各医疗、医药机构,省内各高校和科研院所,省内各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充分发挥专家在医疗保障工作咨询、评审、议价、论证、检查等各类辅助决策和监督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湖南省医疗保障工作的科学决策和监督管理水平,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医疗保障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医保发〔2022〕59号)有关要求,现面向省内公开征集医疗保障领域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根据《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分类标准,将入库专家分为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与公共卫生学、军事医学与特种医学、药学、中医学与中药学、化学工程(制药工程)、生物学(免疫学等)、心理学(医学心理学)、自然科学相关工程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学)、材料科学(生物材料)、经济学(价格学)、统计学(生物与医学统计学)十三大类及若干小类,专家入库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严谨的科学素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2.热爱医疗保障事业,积极参加医疗保障部门召集的相关工作,愿意从事并能够胜任本专业领域有关工作;
3.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水平证书);
4.熟悉医疗保障政策、法规,了解本专业领域国内外技术水平、发展动向以及市场现状,具有较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必要的时间和精力胜任相关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
6.未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第三种、第四种形态处理的;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湖南省信用信息平台联合惩戒名单;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入库流程
1.符合条件的专家自行登录湖南省医疗保险个人网上服务大厅(以下简称“个人网厅”)进行在线注册,并在专家专区填报个人基础信息后提交申报单位审核;
2.申报单位登录湖南省医疗保险单位网上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单位网厅”)进行在线注册,并对申报的专家个人基础信息按要求进行初审;
3.申报单位初审后,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湖南省医疗保障专家库拟入库专家信息汇总表》纸质件至本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进行复审;
4.本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进行最终复审认定;
5.信息系统短信自动通知专家本人,并由专家本人在个人网厅打印《专家电子聘书》;
6.医疗保障专家入库成功。
个人网厅网址如下:
https://healthcare.hnybj.com.cn/pss-ui-person-hunan/#/login
单位网厅网址如下:
https://healthcare.hnybj.com.cn/hallunit/#/login
三、有关要求
本次专家征集工作由省医疗保障局负责统筹安排,各市州医疗保障局负责指导和督办,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划内单位专家征集的具体实施办法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行政区划内相关单位专家的征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专家信息是专家遴选的主要依据,专家本人和单位申报人员务必真实、准确、规范、完整地填报信息,信息填报不符合要求的,审核将不予通过。
2.申报单位应对申请入库专家的信息进行认真审核,确认专家信息的真实性,审查是否符合条件、有无诚信问题等。
3.专家本人、申报单位的账号和密码请妥善保管,不得对外泄露,否则后果自负。
4.时间要求:
专家个人申报基础信息截止时间:2023年3月10日
申报单位初审专家信息截止时间:2023年3月20日
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复审截止时间:2023年3月30日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按照要求组织好本单位专家的个人申报和单位初审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单位网厅自动汇总产生的《湖南省医疗保障专家库拟入库专家信息汇总表》上报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复审。
四、联系方式
专家政策咨询:省医疗保障局
屈致科 0731-84900242
黄 创 0731-84900358
专家采集咨询: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
系统省级支持:创智和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黄 锦 0731-84900251
系统市级支持:创智和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驻市州医疗保障局工程师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26日
- 湖南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
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2-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