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关于举办东莞、惠州、汕头、汕尾、阳江五市2023年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2023-07-14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员队伍建设,提高我省技 能人才评价工作者政策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确保技能人才评价 质量,根据《广东省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实施细则》(粤技服〔2021〕18号)的要求,受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惠州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汕头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江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委托,广东劳动学会拟于 2023年9月线上举办东莞、惠州、汕头、汕尾、阳江五市 2023 年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国家和省职业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介绍和工作要求;
(二)广东省职业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政策和相关规 定解读;
(三)职业技能人才评价实务工作和典型违规事件处置方法;
(四) 职业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人员考核。
二、培训对象
本期参加质量督导员培训班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具体以各地市发文为准) :
(一) 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职业技能鉴定指导 中心(办公室、考试院),从事1年以上技能人才评价组织实施工作;
(二) 具有一年以上考评员资格,并取得技师及以上级别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
(三) 具有一年以上考评员资格,并取得副高及以上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职称)。
三、报名流程
(一) 请参加本次质量督导员培训班的人员,于 7 月 18 日 至 8 月 18 日期间实名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 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gdggfw/index.shtml),进入“考评员督导员报名”,选择所在地市发布的督导员培训计划进行报 名,报名完成后打印《广东省职业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人员申报表》,每人限报1个地市督导员,报错地市视为无效报名且不设修改;
(二) 8 月 18 日前完成资料提交。学员自行或经所在地市汇总后快递到学会资料如下:
1.在报名系统打印《广东省职业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人员 申报表》(单位盖章)原件1份;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3.取得技师及以上级别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证书或副高及以上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复印件 1 份;
4.考评员证卡正反面复印件1份;
5.工作证明 (单位盖章) 原件 1 份 (附件 1) 。
(三) 8 月 20 日前广东劳动学会将以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 学员资格审核情况。
( 四) 8 月 25 日前资格审核通过学员务必完成培训费用缴 纳。未依时缴纳视为放弃报名及培训。
(五) 学会统一收件信息:广东劳动学会广州市越秀区环市 中路 316 号金鹰大厦 601 室18819266198 张老师。
四、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2023 年 9 月 7 日至 8 日
五、考核方式
( 一) 质量督导人员的考核采取线上开卷方式进行,满分为 100 分, 80 分为合格。
(二) 经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者,由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惠州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汕头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江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 要求盖章颁发职业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员证卡,有效期三年。
六、收费标准
( 一) 培训费每人 400 元。只受理转账业务。
转账账号:4400 1400 1130 5003 3982
账户名称:广东劳动学会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北较场支行
请于 8 月 30 日前完成汇款,汇款时请在汇款用途注明:姓名+地区+督导员培训费 (例:张三东莞督导员培训费) 。
(二) 已完成报名并缴费的学员,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当次培训考核的,不予退费。
七、注意事项
( 一) 请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完成网上报名,额满即止,逾期不候。
(二) 办证相片从网上报名的个人基本信息中进行采集,请 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要求上传本人正面免冠照片。
(三) 请通过审核并成功缴费的学员,于 8 月 28 日前实名 申请加入东莞、惠州、汕头、汕尾、阳江五市 2023 年技能人才 评价督导员培训班群 (QQ 群号 331798903) ,以便统筹分班安排 线上学习。逾期不入群者,视为放弃本期督导员培训。经群管理员审批通过后方可加入 QQ 群。
( 四) 咨询报名及会务事项请联系广东劳动学会黄小华,联系 电 话 :020-83545252 、 13556119528 ,廖辉来,联系电话020-22810601、13726756749。
附件:
1.工作证明
2.督导员培训班课程表
广东劳动学会
2023 年 7 月 14 日
附件 2:督导员培训班课程表
备注: 以开班发布《培训须知》的安排表为准。
- 1.工作证明.docx
- 广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发布:2023-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