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3年重庆市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的通知
2023-07-11
各区县(自治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印发<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64号)和《“渝你同行”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程实施方案》(渝人社〔2023〕240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3年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选拔标准
(一)政治可靠,能坚持劳动关系的政治原则和群众路线;
(二)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业务能力强,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熟悉劳动保障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具备较高的沟通协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运用理论知识、经验等高质量协调劳动关系;
(四)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取得与劳动关系协调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相关工作经验。
未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但协调经验丰富,能够提供相关协调劳动关系的典型案例的,经区县协调三方推荐,市协调三方同意后也可作为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推荐人选。
二、培育选拔程序
各区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按照选拔标准及名额分配(附件1)优选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推荐人选,填报《重庆市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推荐表》,于2023年7月20日前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7月31日前,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按程序研究确定,经公示后向社会公布。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认识,压实责任。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的培育选拔工作是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和谐同行”行动计划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强化认识,按照职能,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育、推荐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区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加大对选树的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先进典型的培育、推荐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金牌协调员在劳动关系政策服务、监测预警、矛盾化解等工作中的发挥的重要作用,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三)严肃纪律,公正推选。各区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按照推荐程序及标准要求严格审核。在评定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工作纪律要求,不得以评定为名义向企业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7月11日
附件1:重庆市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 1.重庆市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推荐表.doc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