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关于在全省开展劳动用工“查风险强协商保支付促和谐”专项行动的通知

2023-07-24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各省属重点国有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加强劳动用工指导服务,全面提升集体协商质效,有效防范化解欠薪风险隐患,持续巩固根治欠薪成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部署,决定自2023年7月至12月,在全省部署开展劳动用工“查风险 强协商 保支付 促和谐”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以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为目标,坚持预防为先,化解为主,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加强劳动关系风险动态监测,集中指导开展集体协商要约,分类推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及时督促企业妥善化解基层欠薪矛盾隐患,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劳动关系风险的安全底线,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主要措施

 

(一)开展风险摸排。7月中旬至8月中旬,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要全面梳理排查欠薪风险隐患。借助劳动关系协调员、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集体协商指导员等各方力量,以欠薪风险为重点,主动上门为企业开展劳动用工法治“体检”服务,了解企业用工、工资发放等情况,对存在的劳动用工法律风险开出“用工处方”,提出改进建议。结合部门间共享的企业缴税、缴费、还贷、物流等数据信息,综合分析研判企业风险等级,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事项、整改时限和整改负责人,做到整改一条消除一条。成都大运会期间(7月28日-8月8日),各市(州)、省属重点企业要认真落实劳动关系风险排查日报告制度,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力争将欠薪等劳动关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开展协商要约。7月下旬至8月中旬,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要积极引导支持企业与工会开展“要约行动”。基层工会要主动开展“要约行动”,上级工会帮助和指导基层工会依法行使要约权。引导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稳定且发展势头良好的企业,重点就职工技能要素参与企业分配、育龄职工弹性工作方式等进行集体协商。指导生产经营困难企业与职工重点协商调整薪酬水平、支付周期,努力稳定工作岗位。对因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等情形的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变更、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贯彻落实《四川省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推动地市级及以下层级的行业工会联合会等工会组织与货运、网约车、快递、网约配送等新就业形态行业协会、平台合作用工企业,普遍建立集体协商工作机制,推动实现企业用工更加规范,从业环境更加优化;劳动者诉求表达、利益协调的通道进一步畅通和规范,劳动报酬更趋合理,社保权益得以维护,休息休假得到保障,劳动保护更加充分,专业技能有效提高,职业的自我认同和社会认同持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三)开展指导服务。7月下旬至12月中旬,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要加强分类指导,帮助企业用好惠企政策,助力企业恢复元气,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促就业。加强与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联系,以新办企业为重点,通过免费发放用工指南、组织线上讲座等多种方式宣传劳动法律法规政策,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工资支付、民主管理等内部规章制度,引导职工有序参与企业管理,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防范因制度不健全导致的劳动报酬争议。对符合法定情形确需裁员的企业,指导其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依法履行程序。对因企业裁员产生的失业人员,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援助、心理指导、技能提升等服务,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再就业。对可能引发大规模裁员、集体停工、集体讨薪等苗头性、倾向性重大风险隐患,要提前介入,主动上门,有效指导化解。

 

(四)开展示范引领。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要以今年开展的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为契机,大力宣传企业在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积极防范化解欠薪等劳动关系风险矛盾方面的典型做法,营造防范欠薪风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推进区域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试点,创新完善根治欠薪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五)开展欠薪整治。在7-8月、岁末年初开展根治欠薪夏季、冬季专项行动,指导各地严厉打击恶意欠薪,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督办和联动处理,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欠薪问题,协调司法机关采取有效措施化解执行难消除矛盾隐患,开展“三包一挂”违法行为集中治理,逗硬查处落实根治欠薪核心制度不到位违法行为,全面排查处置欠薪矛盾隐患,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

 

(六)开展执法检查。6-11月,组织开展省本级劳动保障“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支付、休息休假等劳动保障权益的落实情况,发现风险隐患及时处置,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七)加强普法宣传。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组织全省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利用社区广告栏、地铁、公交站台广告栏、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和各级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劳动者的维权意识,督促用人单位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劳动保障相关权利和义务。

 

(八)开展就业帮扶。建立动态实名制数据库,摸清困难群体的年龄、学历、技能、就业愿望等基本情况,实施差异化的援助措施。托底安置与鼓励就业相协调,对于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要鼓励其自谋就业,对难以就业的政府要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坚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做好重点群体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专项招聘活动,组织职业指导专家开展职业指导讲座、一对一咨询等职业指导活动,帮助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本次专项行动置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抓实,精心组织实施。要结合各自职能,发挥三方机制优势,密切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分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牵头定期调度和不定期督促。工会要引导广大职工积极主动为企业优化用工管理、防范劳动关系风险献计出力。企联、工商联要引导会员企业积极参与集体协商,主动预防、化解欠薪等风险隐患。

 

(三)注重区域协同。要建立根治欠薪工作区域协同机制,在有关政策制定出台、劳动争议处理和监察执法等方面加大协同力度,对可能出现群体性事件跨地区蔓延的,要加强信息互通、资源互助,确保无缝衔接,全面稳妥处置。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及时发布行动安排,组织媒体跟进报道,多渠道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工作进展成效,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2023年12月15日之前,各市(州)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要梳理总结本地区工作情况,将书面材料及电子版报送至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

 

联 系 人:吴汶桐,肖 潇

联系电话:028-86112724(传真)

电子邮箱:scldgxc@163.com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 川 省 总 工 会

四川企业联合会/四川省企业家协会

四川省工商联合会

2023年7月18日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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