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
2023-06-29
黔人社通〔2023〕66号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人社系统自觉提高政治站位,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牢记嘱托,感恩思进,感恩奋进,高质量推进各项工作。
促进城乡就业
(一)强化稳就业政策宣传落实。加大政策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稳就业一揽子政策宣传力度,推动实施“直补快办”行动,落实助企纾困措施,助力稳岗扩就业。2022年,全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0.92万人,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15.16万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7.49万人。2022年,中央转移支付我省就业补助资金24.62亿元。2022年末全省各级共认定创业孵化基地158家,其中,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7家、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65家。2022年全省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5.23亿元,新增扶持创业1.89万人,带动就业5.45万人。
(二)着力稳住外出务工就业基本盘。切实做好农村劳动力返乡、返岗就业服务。强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健全完善劳务协作工作机制,签订省际间劳务协作协议。加强劳务品牌培育打造,出台全省劳务品牌建设实施意见,拨付2230万元支持88个县劳务品牌建设。2022年底,全省农村劳动力期末在外就业人数933.89万人,其中,跨省就业人数578.53万人。
(三)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出台《贵州省促进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二十条措施》,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省共帮扶11.48万名2022届实名登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共募集就业见习岗位2.92万个,“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到岗服务1143人。加强就业援助力度,促进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等就业创业,促进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2022年末,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开发管理的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17.88万人。2022年全省农村劳动力返乡就业创业 22万人。
(四)统筹抓好技能培训工作。重点打造“甲秀技工”“酒都酱人”“遵茶技师”“凉都创业”“毕节苗绣”“毕节带岗主播”“安顺康养”等市级“贵州技工”培训品牌27个。全力做好企业培训稳岗就业工作,开展企业职工培训16.24万人次,企业新型学徒制0.17万人次。推进中式烹调师、家政服务员与“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培训相融合。2022年,全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62.8万人次,技工院校招生4.04万人,在校生9.99万人。
(五)扎实做好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开展就业援助百日攻坚行动、就业援助暖心活动,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首次联合我省及黔籍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广东、浙江、江苏和福建共同举办全国直播带岗活动。推进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工作。截至2022年底,全省劳务就业大数据平台已掌握2929万劳动力就失业信息。
人力资源市场
指导全省公共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常态化开展线上招聘活动。2022年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143家,其中,公共就业服务机构47家、人才公共服务机构30家、综合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39家、国有性质的服务企业281家、民营性质的服务企业1689家、行业所属服务机构(事业单位)16家、外资性质的服务企业3家、港资性质的服务企业1家、台资性质的服务企业2家、民办非企业等其他性质的服务机构35家。帮助实现就业和流动人数450.78万人次。服务用人单位17.74万家次,其中,机关事业单位1.93万家次、国有企事业单位1.24万家次、民营企业12.56万家次、外资企业0.10万家次、其它1.91万家次。
人事制度改革
(一)完成全省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首批晋升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坚持竞争择优、向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倾斜的原则,开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全省4万余人实现首次晋升职级,首批受益面达63.8%。
(二)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人员创新创业。深入推进支持“强省会”行动,促成74名科研人员到贵阳贵安创新创业,103名农技人员、101名高职院校相关人员与贵阳贵安相关企业合作,常态化开展技术咨询与培训指导。引导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到基层领创办龙头企业或合作社,目前在基层的领创人员298人,解决就业36134人。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激励农技人员创新创业行动,组织2.3万余名农技人员投入乡村振兴,促成1829个人才团队参与基础性示范服务,开展技术创新“揭榜挂帅”。
(三)强化重点人才招揽。全年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发布公开招聘岗位27608个。用足用活省重点人才“蓄水池”政策,广泛开展“政策找企业”活动,帮助企业通过国内高校、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资源寻访人才,发布四批简化程序招聘方案,涉及56家企业139个岗位。
人才队伍建设
(一)持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一是强化人才政策支撑。出台《贵州省招才引智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二是充分发挥人才平台载体作用。举办第十届线上线下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紧缺急需人才5500余人,其中博士(正高)329人,硕士(副高)2300余人。深入实施“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6人入选第八批“百千人才”。获批新建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1个、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3个。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指导中国贵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园区共入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72家,提供就业岗位57.09万余个。三是营造人才服务良好环境。用好“省人才之家”“96567人才服务热线”,举办人才活动405场。落实“优才卡”“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制度,发放“优才卡”240余张、办理更换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8800余张。
(二)全面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开展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2022年末,全省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达到23个、40个,全省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达到50个、148个。实施职业院校“双证书”行动,全省新增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7.78万人。全省新增技师、高级技师0.36万人。
(三)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推进职称系列评价标准修订和各职称系列专业分类评价指标的制定工作。出台了高等学校教师系列、新闻、工艺美术及工程系列建筑、林业、质量技术、生态环境四个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分类条件。二是完善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推行职称评审全程线上运行。2022年全省所有职称系列评审工作全部依托系统进行,发放2021年度评审通过人员电子职称证书91587份。三是开展第十一批国家级、第九批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评审工作,2022年新增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1个、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8个,获批全国大数据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首批培训机构1个。2022年底,全省国家级、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分别达到6个、42个。
收入分配
(一)推进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印发《贵州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建立适合我省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分配制度。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一线医务人员工资福利保障工作。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
(二)扎实推进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一是调整发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于2022年12月30日发布了我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通知,从2023年2月起,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一、二、三类区分别上调为1890元、1760元和166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区19.6元/小时,二类区18.3元/小时,三类区17.2元/小时。二是巩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成果,将省管国有企业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结果与国企负责人薪酬兑现挂钩。
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与工资
(一)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总量小幅下降。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473.45万人,同比下降1.6%。其中企业就业人员313.28万人,同比下降1.5%;政府就业人员154.64万人,同比下降1.7%。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327.35万人,同比下降2.8%。
(二)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收入小幅增长。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3878.74亿元,同比增长0.05%。其中企业2359.93亿元,同比增长0.8%;政府1489.90亿元,同比下降1.2%。
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2291元,同比增长0.9%;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5047元,同比增长0.4%。其中,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95410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99598元,同比增长分别为1.0%和0.3%;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2922元,同比增长2.6%。分市(州)就业人员和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见下表:
(一)社会保险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一是积极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启动个人养老金试点。二是降费率缓缴费助企纾困。截至2022年底,全省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为参保单位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共计19.95亿元。其中,养老保险费18.98亿元、失业保险费0.5亿元、工伤保险费0.47亿元。三是截至2022年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达到每人每月118元。四是制定《贵州省推进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工作方案》,规范统一失业保险政策,2022年7月1日起,分步分阶段启动失业保险省级统筹。五是2022年全省认定(视同)工伤2.65万件,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人数2.08万人。实施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制度。六是推进职业年金投资运营。2022年共划拨账实匹配资金70.58亿元进入投资运营,2020年8月启动投资运营以来,已累计划拨账实匹配资金316.38亿元进入投资运营。
(二)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持续加大。一是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较快增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70.07万人、1935.53万人、338.70万人和593.84万人,同比增长分别为1.9%、0.4%、5.5%和12.1%。二是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运行总体平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分别为928.59亿元、107.79亿元、24.01亿元和25.32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分别为814.83亿元、77.19亿元、30.37亿元和20.58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分别为1145.00亿元、217.85亿元、55.51亿元和18.98亿元。三是职业年金工作有序开展。2022年职业年金参保职工人数110.54万人,待遇领取人数16.49万人;收入56.12亿元,支出6.32亿元,累计结余323.52亿元。
(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和退休金水平稳步提高。2022年末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126.39万人,增长4.0%。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2969元,同比增加104元,增长3.6%。其中,贵阳市2690元、六盘水市3188元、遵义市2474元、安顺市2909元、毕节市2682元、铜仁市2854元、黔西南州2734元、黔东南州2816元、黔南州2523元。
(四)城乡低保制度进一步完善。根据民政部门统计,2022年全省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23.63万户、57.89万人,累计支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31.3亿元。全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679元/月,月人均补助水平439元,较上年分别增长3.7%、5.3%。2022年全省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73.0万户、170.19万人,累计支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63.49亿元。全省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5292元/年,年人均综合补助水平3627元,较上年分别增长15.8%、11.5%。
劳动关系和权益保障
(一)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2022年认定69名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5家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二是加强指导,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更加规范。2022年集体合同制度稳步推进,全省人社部门审查的企业集体合同1.27万份,涉及职工88.82万人。
(二)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一是2022年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立案52910件,涉及劳动者57723人,涉案金额138316.02万元,仲裁结案率为99.8%,调解成功率为74.81%,仲裁终结率为82.18%。二是深化互联网+服务,走深走实网上群众路线。全覆盖运行“互联网+调解仲裁”服务平台,2022年在线调处争议案件4531件。全覆盖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入驻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719家,调解人员875名。三是深入推进“护薪行动”,2022年调处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16519件,涉及19108人,努力破解农民工欠薪根治等难题。
(三)深入开展劳动保障维权行动。一是利用“大数据+”,强化劳动用工监管体系。2022年度,纳入大数据平台监管的项目数3617个,全省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六项制度”落实综合达标率90.68%。二是2022年省本级依法向社会公布 82 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和 70 条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加强社会监督,强化失信惩戒。2022年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39件。2022年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立案办结劳动监察案件1255件,同比下降9.19%。
农民工工作
(一)实施农民工创业园创业点质量提升行动。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创业示范单位申报和评选认定工作,评选认定省级农民工创业优秀示范园3个、省级农民工创业示范园6个、省级农民工创业示范点15个。
(二)积极推进专列开行助力有组织劳务输出。会同广东省人社厅及黔东南、黔西南等市州,开行专列专厢12列(节),输送5989名返粤就业;其中厅级层面开行2列输送农民工1000名,8个协作市州均开行专列(专厢)。
(三)农民工参保人数减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人数分别达到42.05万人、14.00万人、36.19万人,同比下降分别为28.5%、33.0%、55.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能力建设
(一)信息化服务能力加速提升。完善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持续做好三代卡发行工作,截至2022年底,全省社保卡累计持卡人数3680万人。2022年,通过社保卡发放养老、失业、工伤等待遇82.57亿元。“互联网+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取得成效,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贵州人社手机APP和微信小程序投入使用,提升人社政务服务的“一网通办”和“跨省通办”能力。
(二)规划计划统计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做好国发〔2022〕2号文、《部省合作协议》贯彻落实工作。获得人社部支持出台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进一步推进部省合作协议实施的工作方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支持贵州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的函》。获得中央补助资金220.84亿元,同比增长6.5%。黔西南州获得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二是做好事业发展计划工作。制定实施贵州省202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三是做好统计管理工作。出台《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监督工作的通知》;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数据集中管理与应用系统推广应用深度和广度不断延伸;完成统计报表上报、社区直报、人社部门市县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等统计调查监测任务;加大统计分析研究,提高统计分析工作的时效性、动态性和灵敏度。
- 关于公布2022年贵州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 [2023-06-29]
- 贵州省公布:2022年社会平均工资、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2023-06-29]
来源: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