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 关于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的通知
2023-06-09
新人社函〔2023〕189号
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有关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人社厅发〔2021〕71号)《关于稳步推进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工作的函》(人社专技司函〔2022〕47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实施我区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3年至2030年,围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化管理、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集成电路等数字技术技能领域开展培训和专业技术等级考核评价,每年培养培训数字技术技能人员2000人左右,不断壮大数字技术工程师队伍。
二、培育对象
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数字技术领域国家职业标准的数字技术相关专业毕业生、正在或有意愿从事数字技术领域工作的技术技能人才(含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自由职业者,不包含已退休人员),均可参加相关职业培训,申报相关职业的专业技术等级考核。
三、组织管理
(一)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负责项目的政策制定、统筹协调、组织管理,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推动、多方监督的管理体制。
(二)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组织制定自治区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年度计划、发布通知等工作,对数字技术工程师的培训和推荐评价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推动项目有序开展。
(三)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国家和我区各项政策,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参加培训,确保项目落地见效。
(四)列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目录清单的培训机构负责数字技术工程师职业培训工作,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监督,保障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质量。
四、项目实施
(一)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每年12月底前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依据当年我区数字技术人才需求情况,编制下一年度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计划,分解下一年度项目培训目标任务。
(二)发布年度培训通知。次年1月底前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当年度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的工作通知。
(三)制定培训计划。培训机构制定培训计划和方案,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组织开展培训。
(四)组织培训报名。培训机构在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发布职业培训公告,公开面向社会用人单位和高校招生。个人或单位可登陆平台,在“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模块中报名。
(五)开展职业培训。培训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培训大纲明确的培训学时、内容和要求,规范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对完成规定学时和内容的学员进行结业考核,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并在培训结业30日内将学员名单和培训情况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六)组织考核评价。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申报条件的学员,按照申报考核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要求,向评价机构申报相关职业专业技术等级考核。培训机构负责对接评价机构,协调做好学员申报考核有关服务保障工作。
五、政策保障
(一)认定继续教育学时。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取得的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当年度全国有效。
(二)贯通专业技术职称。对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且符合我区职称申报评审范围的人员,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经评审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可认定为数字经济卓越工程师。取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直接认定为工程师、助理工程师。
(三)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合格并取得职业等级证书人员,可按照有关规定申领专项培训补贴,补贴标准及补贴对象按照我区相关规定执行。
(四)用人单位在聘的数字经济领域各层级高技能人才可申报相应层级的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取得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享受贯通专业技术职称的政策。
(五)对符合条件的数字技术工程师,在申报“天池英才”引进计划、博士后各项资助等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支持。
(六)作出突出贡献的数字技术工程师,符合条件的,可纳入“疆才卡”发放范围,享受相应的政策优惠和便利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是国家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中的重点项目,定位是培养有良好科学素养、精于实操应用、能够解决复杂问题的工程技术人才,目标是培育一批高水平数字技术工程师。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的重要意义,按照规范化培训、社会化评价、项目化管理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谋划,确保培训质量和评价结果经得起社会和市场的检验。
(二)规范组织实施,加大监管力度。培训机构要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培训大纲,严格、准确把握职业概况、工作要求,规范开展职业培训。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的支持和宣传,构建政府监管、机构自律、社会监督的监督体系。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经费保障。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国家职业标准,做好政策解读,强化示范引领,及时宣传推介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持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联系单位:自治区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 系 人:袁梓馨
联系方式:0991-3689692
来源:新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