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须知
2023-08-11
关于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须知
(一)就业
问:什么是就业?
答:关于就业,有着各种不同的定义,师范类毕业生就业须知。一般而言,就业是指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相结合,从事一定的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济收入的活动。这个定义表明,就业应具备三个基本条件:一要从事社会劳动;二是得到社会承认;三是有报酬或收入。
(二)推荐表
问:什么是推荐表?
答:推荐表即“福建省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简称。
问:推荐表有什么作用?
答:它是我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求职时使用的介绍毕业生基本情况的正式证明材料,它也是毕业生参加公务员考试报名、毕业前办理就业报到证等手续的必备材料。
问:推荐表如何办理?
答:1、由可在毕业实习期前统一由各系(院)主管毕业生工作的辅导员在福建省就业公共网上输入并审核个人基本情况。
2、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打印推荐表。
3、由各系(院)、院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章。
问:办理推荐表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1、推荐表内容涂改无效。
2、推荐表的任何栏目不应留空,若确无该项内容应注明“无”,所以毕业生在报送生源信息时必须完整填报个人基本信息。
3、推荐表原件仅为一式一份,应妥善保管,待落实就业单位并办妥全部就业手续后存入个人档案,此前不能将推荐表原件交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就业报到证时的人事主管部门除外),协议书《师范类毕业生就业须知》。
4、推荐表原则上不得修改,若确有必要进行修改的必须重新办理,应将原推荐表交还院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后,并携带所需修改的内容的证明材料(如英语四六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
5、推荐表须附成绩单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尚未结束的课程须注明待修)。
(三)就业协议
问:什么是就业协议书?
答:就业协议书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以下使用简称)。
问:就业协议书有何作用?
答:它是由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印制的毕业生毕业前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协商签订的明确三方在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文件。就业协议书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权威性,是学校制订就业方案派遣毕业生、用人单位申请用人指标的主要依据,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所以毕业生就业时必须签署就业协议书。协议书一经签署,协议各方须严格履行协议内容:毕业生要保证自己能正常毕业,按时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要按照合法的用人程序接收毕业生,妥善安置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学校要按照规定程序派遣毕业生。
问:签订就业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1、由于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的意向的初步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合同,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和学院签字盖章,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中的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单方违约,否则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2、就业协议书经复印、挪用、转借、涂改均视为无效;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果出现破损或印制错误等情况而不能使用,可持原件到院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更换。
3、就业协议书的任何栏目不得留空,若确无该项内容应注明“无”。
4、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毕业生若不慎将签订完毕的协议书遗失,学院不再补发。
5、在应聘意见一栏,一般可填入“本人同意到某单位就业”后签字即可。
6、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试用期、工资待遇、社会保险、违约责任、住房等有事先约定的,可在就业协议书条款及其增补条款中予以注明。
7、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是毕业前后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的书面协议,毕业生毕业后应与用人单位订立更为详尽的劳动合同以各自维护权利和承担义务。
8、就业协议书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和政府就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