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辞职还有年终奖吗
2023-08-11
又快到职场期盼许久的一年一度的“年终奖”时刻,然而,也有更多人选择在年底辞职,“年终奖”遭遇“跳槽”时,那么,年底辞职,到底能不能拿到年终奖呢?
案例1:
据悉,李某自2013年在一家企业工作,因工作压力较大,李某决定跳槽,在递交辞申请并办理完工作交接后于2015年12月31日正式离开。之后这家企业根据情况发放年终奖,李某得知后,认为年终奖主要是对过去一年工作情况的考核奖励,他应该也有。但当他讨要时,公司负责人认为他已经离职,不应该和其他员工一样获得年终奖。于是,李某一纸诉状,将老东家告上法庭。
法院判决企业补发年终奖
李某提供了该企业在其工作期间发放年终奖的记录,企业未否认。但企业认为,法律未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在年底向员工发放年终奖的规定,企业可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自行发放。由于李某在发放年终奖前离职,应视为自动放弃年终奖。
然而,法院认为,年终奖属于广义的劳动报酬的范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对其金额及发放方式进行约定。此案中,根据公司的工资制度,并结合李某2015年工资收入情况,应认定公司存在年终奖制度,且公司也实际向李某支付过年终奖,且该公司并未举证说明李某不符合年终奖发放的要求,因此推断李某符合年终奖发放的条件。
另外,法院认为,该公司以李某自行辞职即视为放弃领取年终奖为由,而拒绝支付李某年终奖,是有违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工资制度,且违背年终奖对员工在过去一年内为单位所作贡献之奖励的原本涵义。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支付林某2015年度年终奖8000元。
案例2:
小张2010年进入汉口一家贸易公司做销售代表,公司明文规定,“工作满一年的员工,都有资格领取年终奖”。
2015年12月,小张提出辞职,当时年终奖尚未结算。2016年1月20日,公司核定了员工的年终奖,但没有小张的份儿。公司解释:年终奖是公司对自己员工的.奖励,而公司结算年终奖时,小张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因此没资格获得年终奖。
小张另一同事是8月底辞职的,公司以同样理由没给予年终奖。小张和同事一起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支付小张2015年全年的年终奖两万元,而小张的同事则因工作未满一年,不符合公司发放年终奖的条件,则一分钱的年终奖都没有。
回答
本案中,小张所在公司规定,只要工作满一年就能享受年终奖。虽然公司结算年终奖是2010年1月20日,小张此时已离开公司,但年终奖是对上一年度的奖励。所以小张应该得到年终奖。小张的同事则不符合公司规定,不能得到年终奖。
YJBYS提醒
目前法律对年终奖的发放条件并无明确规定。如何发放,这就需要看具体个案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约定,以及用人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等相关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劳动双方既没有约定也没有规定年终奖的发放方式,则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合理确定年终奖的发放。如此案中,如果公司未规定“需工作满一年才能够获得年终奖”,则小张的同事因已经工作8个月,可以获得年终奖的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