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方案制定

2023-08-11   


  人才培养指对人才进行教育、培训的过程。被选拔的人才一般都需经过培养训练,才能成为各种职业和岗位要求的专门人才。小编整理的方案制定,供参考!

  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

  (一)指导思想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要体现我院办学指导思想,符合学院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要立足于培养理论基础够用、实践能力较强、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级技能型人才。要突出应用性和针对性,以适应社会需求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实践能力为主线,同时要强化综合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

  (二)基本原则

  1、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尤其是湖南和中西部经济发展的需要

  要进行充分的社会调查,注重研究分析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特别要关注市场经济和本专业领域技术发展态势, 注重与湖南和中西部发展相适应,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使制定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具有鲜明的地方、行业特色。

  2、坚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必须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正确处理好德育与智力、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注重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切实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

  3、依照我校“德才兼备,技艺双全”的办学理念。

  4、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

  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做到理论与实践、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并将能力培养贯穿教学全过程。

  5、贯彻产学研结合思想

  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应主动争取企业的参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共同制定和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各个教学环节既要符合教学规律,又要根据企业或行业的实际工作特点妥善安排。

  6、积极推进“双证”教育,鼓励与成熟的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进行课程置换。

  7、积极进行课程改革,按照行动过程导向,借鉴学习领域、情境教学理念,结合专业特点,开发符合职业教育规律,有特色的学生培养方案。

  (三)培养目标

  确定专业培养目标是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前提条件。必须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据国家、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用人部门对人才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结构。

  1、努力体现我院的办学特色和本专业特色。

  2、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第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

  3、使学生具有基本的科学文化素养,掌握必需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比较熟练的职业技能,具有继续学习的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4、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立业创业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

  5、进一步明确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业务范围。

  (四)课程设置及其要求

  课程设置必须突出职业教育特点和我院特色。课程设置一般包括职业基础课、职业技术课、公共课和选修课。

  职业基础课、职业技术课(包括教学实习、实训课程)的任务是向学生传授从业所必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强化职业技能训练,培养他们爱岗敬业的职业品质、熟练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专业课程应当依据相应的职业岗位(群)的知识、能力要求,遵循行动过程导向,按照学习领域设置,突出课程体系的综合性和实践性。

  公共课程的任务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提高其科学文化素养和职业道德修养,打好学习专业知识、掌握职业技能和接受继续教育的基础。

  在校期间,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生团体活动和社会实践,以培养学生的组织管理能力、团队精神和协作精神,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根据学生参加学生团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的情况,学院可以给予相应学分认定。

  (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包含的内容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内容应当包括:

  专 业 名 称:

  专 业 代 码:

  所属院(系):

  学 制:

  分项内容应当包括:

  (1)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

  (2)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包括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

  (3)课程设置;

  (4)教学进程:①总周数分配;②学时与学分分配、课程结构;

  (5)实践教学实施方案;

  (6)实践教学基地保障机制

  (7)教学方法与手段;

  (8)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程表;

  (9)必要的说明;

  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打印规格: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容统一要求(以A4纸为准)。具体要求如下: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标题:宋体小二;

  (2)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所属系(部):黑体小四;

  (3)标题:黑体小四;标题与正文之间的行距:单倍行距;

  (4)正文内容:宋体五号,单倍行距;

  (5)页边距:左3cm右2cm,上下2.5cm。

  (六)教学周数及学时安排

  科学地进行学时分配是充分发挥学生学习主动性与创造性、改进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措施。要合理安排教学全过程的学时分布、课内与课外的学时比例和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的学时比例等。学生在校期间各学期的周学时数应做到均衡分布。

  1、教学周数

  教学总周数:三年制专业为108周,每学期18个教学周;

  2、学分、学时分配

  三年制专业的课内总学时一般以1800~2300学时为宜(含课内实践和选修课);毕业总学分控制在115—140学分以内。

  3、实践教学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应占有较大比重,一般不低于教学活动总学时的40%。实践教学一般包括实验实训课、顶岗实习、综合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

  4、周学时数安排

  周学时数控制在24学时,一般不超过28学时。

  5、学分的确定

  (1) 理论教学课以每18学时计1学分;

  (2)独立开设的实践课(实习、实训、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综合练习>等)每周计1学分,毕业实践4学分,设计<论文>8学分,军训、入学教育1学分,毕业教育1学分。

  (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作为学院教学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其制定、执行、调整和修改必须按严格的规范和程序进行,以便保证其严肃性。

  各系部一定要指派专人负责计划的制定工作,结合各专业的实际,科学定位,充分酝酿讨论,认真吸取历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经验和教训。可在一定范围内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听取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教学内容和安排的具体意见。为了突出专业人才培

  养方案的针对性,可聘请一些在本专业长期工作的企业人员、学院教师和管理干部一起组成专业指导委员会,共同制定,切实做好我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完成后,各系(部)需组织专家组讨论审议,主管教学系主任签字后报送教务处审查,并报主管校领导签字后下发执行。

  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

  全院所有课程安排的依据是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列课程任何人或部门不得随意更改。全院性的更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教务处提出调整方案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同意形成书面意见方可执行。

  各系(部)要重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严肃性,要确保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对稳定性。对已经批准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般不允许随意更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的课程、教学环节、学时、授课时间、考核方式、任课教师等均不得随意改动,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变动的,必须填报“人才培养方案变更申请表”,经教研室研究决定,报系(部)领导审核批准后,报教务处领导批准。经审批后的审批表原件存放教务处备查,复印件交各有关系(部)教务部门存档。

  为进一步规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确保教学运行过程有计划地开展,全院各教学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经批准下达的\\\'各专业全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系教务科要充分发挥教学管理中枢的职能作用,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总体安排,落实任课教师、编制各教学环节的教学实施计划。新学期的课程表应在上一学期结束前确定,经主管系主任审批后及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并应通知到各相关部门、教师和学生。学生和任课教师必须按课表上课,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和调整上课时间。不得误课、迟到、早退及拖堂。

  各教务部门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各学期的执行计划,并应于每学期的第十三周向教务处报送下学期本系各专业的执行计划,在审核批准后执行。

  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既要符合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培养规格,具有相对稳定性,又要根据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发展的新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和修订。

  为了进一步拓宽专业口径,优化课程结构,增强适应性。各专业可根据本专业的特点,调整专业课程结构,适当增加有利于学生素质提升和创新能力培养的综合性课程和创新教育课程,设置有利于增强学生就业能力的新课程,尝试开设其他相关的特色课程。根据国家教

  育方针、学院的办学思想和人才市场需求的变化和所收集到的各方面意见,主管教学的系主任和专业负责人拟定修订原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初步方案;

  由主管教学的系主任主持召开有关专业高级职称教师参加的系扩大会议,讨论所拟定的初步修改方案,并将由系确认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报送教务处,经主管教学的校领导审批后执行。

  四、其他说明:

  1、本意见于下发之日起执行;

  2、解释权归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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