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求职陷阱案例分析

2023-08-11   


  随着毕业季的来临,找工作成为了热门话题。那么如何避开当下的社会上求职陷阱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银行面试技巧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应届毕业生求职陷阱案例分析

  目前,许多应届毕业生为了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遍投简历,广搜信息,只要是符合自己意愿的招聘信息,就积极行动,绝不放过,但这也给不法分子造成了可乘之机。有的不法之徒利用大学生求职心切的心理,巧设名目,设置的求职陷阱,给大学生再次求职蒙上难以抹去的阴影,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据公安部门统计,这种案件在近两年内呈急剧上升趋势。面对这些问题,除了学校要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外,大学生自身在求职过程中更要注意提高警惕,增强安全自我防范意识。

  一、应届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的受骗案例

  1、以招聘之名盗取个人信息

  【案例】小王是某大学的应届毕业生。她想通过网络求职,于是将个人资料在互联网上公开,并将手机、寝室电话同时公布。一段时间后,小王接到一个自称是上海一家公司的电话,称为了核实其大学生身份和家庭情况,要求小王告知其家庭电话号码。小王觉得用人单位想核实她的真实情况也是正常的,于是将家庭电话告诉了对方。就在这段时间里,远在郑州家中的王父接到了一自称是武汉市某医院急救中心主任的电话,称胡女因交通事故在医院抢救,需汇款30000元到院方指定的账户,否则将影响抢救。胡父在与校方、女儿同室同学多方联系未果的情况下,救女心切,当日先后分三次共汇款25000元到指定账号。几个小时后,王父通过电话联系上女儿,才得知这一切竟是个骗局。

  【温馨提示】现在这种骗术十分流行,有的人无意间被骗子探听到家中的电话号码,就出现了类似的骗局。有的人在手机丢失后,没来得急挂失,骗子就利用手机里存储的电话号码,一一打过去。由于亲友众多,难免有上当受骗的,提醒大家都要对这种骗术提高警惕。

  2、以招聘之名非法敛财

  【案例】大学毕业生小刘在郑州北环一家电器贸易公司面试通过后,被要求交360元服装费,然后才能签合同、培训,再开始工作。交费后,她同该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上面还特别注明:如因个人原因辞职或自动离职,公司不予退还,服装费由自己承担。上班后,小刘因一直未被安排工作就要求辞职并退还服装费,被对方以签有协议为由拒绝。

  【温馨提示】凡应聘时,招聘单位提出收取服装费、押金,或以其他方式变相收钱的,都是非法的,很可能是个骗局,求职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另外,遭遇诈骗后要及时报案,否则不仅本人的损失难以挽回,还会让更多人上当。

  3、粉饰职位信息骗取劳动力

  【案例】24岁的小刘去年毕业于郑州某高校经贸管理系,当年7月,他在一家公司应聘“市场部经理”成功。第一天去上班时,公司老总让小刘这个“经理”去推销产品,美其名曰“了解市场”。“我在那儿干了快一个月,天天出去推销。”小刘说,一名与他关系不错的员工偷偷告诉他,公司最初招聘时就是要招推销员,怕招不来人,故意说成是“市场部经理”,他这才发现上了当。

  【温馨提示】典型的“粉饰岗位”的招数。因担心招不来业务员、推销员、代理员等,招聘单位就把职位“美化” 成“市场部经理”、“事业部总监”等,以此来诱惑大学生。当应聘成功后,招聘单位便会以“先熟悉工作”或“到一线先锻炼锻炼”为幌子,欺骗求职者继续工作下去。这类招聘信息一般比较简单,涉及细节方面的东西都未明确注明,比如没有岗位职责和应聘条件等。因此求职者应聘时要提前搞清楚职位的具体内容,询问工作细节,认真考虑后再做打算。

  4、不签订劳动合同

  【案例】应届毕业生王某与某私企达成工作意向,双方签订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一个月后,王某毕业,并顺利进入用人单位开始工作。但该企业始终不愿意与小王签订《劳动合同》,得到的答复是:双方在《就业协议书》中并没有明确要求何时签订劳动合同,更何况关于工资、劳动期限等条款在《就业协议书》中已有约定,双方没有必要为此再另行签订《劳动合同》。王某觉得双方确实没有约定什么时候签订劳动合同,而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似乎也有道理,就不再向单位提起此事。不料一日忽被裁员,公司一分赔偿金也没给。王某后悔莫及。

  【温馨提示】《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存在着不同,《就业协议书》作为一份简单的格式文本,很多诸如工作岗位、工作条件等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并不在《就业协议书》中直接体现。因此,单凭《就业协议书》对于学生正式报到就业后的劳动权利无法全面保障。

  5、盲目签约,不合理条款上当

  【案例】王某,大学毕业生,由于急于找到工作,没来得及仔细推敲合同里的条款,结果不但失去了这份工作还付了一笔违约金。据其称,他与公司签合同时还未毕业,但公司要求其进入实习期。在4个月的实习期里他卖力地工作,却只能得到300多元钱的“实习工资”。实习结束后,他以为工作已经敲定,打算回学校修完剩下的一些课程,9月再回到公司正式上班。但当他向公司请假时,公司却以合同中“工作前两年不得连续请假一周以上”的条款为由,认定王某违约,索要违约金。王利只好交了2000元的违约金。

  【温馨提示】在大学生择业的过程中,像王某这种情况的比较普遍,由于就业形势比较严峻,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很多用人单位都提出了一些明显的不合理条款,如违约金、服务期等。对于毕业生来讲,虽然知道这些附加条款是显失公平的,但也不敢明确表示异议。现实生活中,在职场上把“试用期”当成“剥削期”已经成了一些无良老板逃避法定义务的惯用伎俩。

  二、毕业生求职中的安全应对策略

  求职大潮风起浪涌,既蕴含着无数机遇,又隐藏着险滩暗礁,应届毕业生只有牢牢记好求职安全带,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才能够做到一帆风顺。

  (一)层层过滤,确保就业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学校就业信息网上发布的就业信息,都经过了严格核实,包括核实用人单位的工商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基本上确保了就业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安全性。对于通过其它渠道获得的就业信息,一定要想方设法,通过各种途径进行核实。

  (二)面试过程中,要时刻保持安全的警惕性。

  在求职过程中,毕业生更应保持高度的警惕性,擦亮眼睛,识别就业陷阱的迷惑。

  1、当前往面试的第一天或职前训练的前几天,要留意该单位是否继续隐瞒工作性质及业务性质。

  2、面试地点偏僻、隐密或是转换面试地点的状况,或是要求夜间面试者,皆应加倍小心。面谈地点不宜太隐密,过于隐密地点不要去。对于用人单位约您面试的地点,如果不是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的信息,是您从其它渠道获得的信息,用人单位约您到宾馆或其它非公开、非正式场合见面,绝对不能冒然前往。

  3、进行面试的过程中,如果遇到用人单位要您交保证金或其它培训费用(如报名费、训练费、材料费等)时,一定要慎重,千万不要为了保住工作而盲目交费。

  4、面试最好有同学陪同前往,并备有适当的防范器物。尤其是女性,要避免夜间到荒僻的地点面试。如果无法结伴而行,至少要将自己的行踪告知辅导员或同学,最好是让辅导员或同学知道面试的时间与地点。

  (三)求职后,要谨慎行事,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在找到合适的工作单位,双方达成就业意向后,毕业生需要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在形式上宣告了就业工作花开有果,尘埃落定。但近来,就业协议引发的纠纷屡有发生。有的毕业生正式到单位报到后,单位却一改初衷,擅自降低劳动报酬,变更原来双方约定的工作岗位,更有甚者以“试用期”(或见习期)为由不签订劳动合同,使得毕业生长期处于“试用期”,做最累的工作拿最低的报酬,从而利益受到侵害。所以,在签订就业协议以前,一定要反复斟酌,多方面考察,方可落笔。三思后行,面试后认真核查:

  1、上网或通过其他途径查看,该单位(特别是企业单位、公司)登载的营业项目、报上刊登的项目、面试现场所见三者是否相符。

  2、登陆有关部门的网站查看,或与亲友交谈,看看该公司是否被列入黑名单之中。

  3、问问自己,面试的职务内容是否与自己找工作时的初衷相符,并且所获得的待遇是否合乎期待值。

  4、当面试当天或初进该单位的数天内,求职者即需要付给该单位一笔钱者,就要特别注意。

  最后,告诫同学们在求职过程中要做到忌贪心、忌急心、忌糊涂心,希望同学们在求职路上平安、顺利!

  应届毕业生求职陷阱应对措施

  陷阱一:招聘公司与职介所是一家。应聘者到职介所后,工作人员会尽量以高薪等条件引诱求职者答应参加某单位面试。不久后,“招聘方”负责人赶到,草草“面试”后,就答应招用应聘者。之后,职介所会索取中介费、保证金,并要求求职者第二天报到上班。但当求职者到达“公司”时,却发现并不存在。

  对策:遇到这种情况应聘者首先应要求对方出具公司的相关证照,同时理性看待“优厚”的薪酬。正规的招聘决不可能如此随意地通过面试,其实,招聘方与职介所是一家,从而欺骗学生。

  陷阱二:虚假信息让应聘者防不胜防。这类陷阱一般都是利用轻松工作和优厚待遇引诱应聘者,当应聘者为这些心动时,其他收费项目就随之而来。不少应聘者都会痛快地当场掏钱以获得工作。但等上班后,应聘者就会发现,也许在招工信息上写的是文员,但实际上却是每天去散发传单之类的“杂活”。

  对策:应聘者可以通过了解对方公司的实力和工作性质来判断该信息的真实性,千万不能被“高薪”所蒙蔽。

  陷阱三: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一天完成40家公司的市场调查、一个月用珍珠穿成几条领带……这种看起来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是很多不良公司的惯用伎俩。他们想让应聘者知难而退,这样可以“名正言顺”地扣下应聘者所交纳的费用。

  对策:这种方式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和欺骗性,应聘者过了一段时间才会发现上当受骗。

  陷阱四:软硬兼施骗完开溜。一些不良公司会租用一个写字间,然后引诱涉世不深的大学生去应聘。只要应聘者进了门,对方便会花言巧语加威胁恐吓,钱一到手便开溜,换一个地方重新“布局”。

  对策:应聘者如果被骗子威胁恐吓,要想办法脱身,然后拨打110报警。

  陷阱五:巧立名目乱收费。这类公司大多要求收取培训费、工本费、服装费、保证金等,却很少开收据。很多求职的大学生因迫切需要得到工作,纷纷上当。

  对策:在用工过程中,以这些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是违反劳动法规的。应聘者可以不交并向劳动部门投诉。

  陷阱六:跨省招工行骗。一些不良公司往往利用职介所刊登一些跨省招工的信息。因为是跨省招工,一方面应聘者无法核实“外省公司”基本情况,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对其进行调查也有难度。

  对策:按照劳动法规,跨省招生必须出具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劳动力市场主管部门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求职陷阱

  陷阱一:骗培训费

  以录取作为诱饵骗取培训费已屡见不鲜了,但仍有毕业生求职心切,掉入此类陷阱。毕业生小刘同学接到某公司的面试通知,于是高兴地到该公司参加面试。一番面试后,该公司并没有当时就向他收取培训费,只是说让他先试用一段时间,然后再考虑是否录取他。小刘十分高兴,想好好表现一下,争取能留在该公司工作。于是,他起早贪黑地干了近一个月,结果却被告知:你干得不错,但专业知识不足,公司需要对你进行培训,请先交300元培训费。当小刘对此进行质疑时,该公司却说,不交培训费可以走人,但此前工作一个月的薪水免谈,令小刘气愤不已。

  值得毕业生注意的是,一般正规公司会向求职毕业生说明试用期,即使求职毕业生在试用期没有通过,也会得到相应报酬。至于培训费,一般由公司担负。

  陷阱二:“高薪”诱你搞传销

  一些传销组织和传销人员利用大学生急于找工作的心理,在网上以高薪招聘为名引诱毕业生上当,一些求职者因不了解情况而受骗。“只要你加入我们的团队,3个月后就拿到月薪3000元左右,随着你业绩的增加,你的工资将逐月增加。”两位上当的学生称:他们与这家公司洽谈时,公司不看毕业证书,只填一张表格,随后便通知他们说被录用了,并准备带他们去广西、云南等地。在去广西的途中,他们意识到是传销后,便在南下途中下车,逃了出来。

  目前,传销骗术主要有以下几种新的形式,值得大学生求职者注意和警惕:一是“跨省招聘”。一些传销组织和传销人员知道,网上诈骗在当地很难实施,因为当地人都熟悉情况,编造的谎言很容易被戳穿,而外省的求职者往往不了解当地情况,容易得逞。

  二是“高薪引诱”。在网上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时,提供所谓的好职位和高薪,引诱大学生求职者上当。

  三是“共同创业”。一些传销人员为了引诱大学生求职者上当受骗,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时,向大学生伸出“橄榄枝”,表达共同创业的愿望,一些大学生求职者信以为真,结果受骗上当。

  四是“网上恋人”。一些传销人员以在网上寻找恋人为名,诱骗大学生,一旦上当,便以各种理由拉其入伙。

  陷阱三:高职诱惑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的毕业生小薛同学向记者述说了自己求职受骗的经历。一天,小薛接到太平人寿保险公司的电话,被告知她已被该公司录取为“储备经理人”。

  在兴奋之余不免纳闷,自己从未向该公司投送简历过呀?他们怎么会知道自己的电话?但小薛还是兴冲冲地来到该公司,可去过方知,原来是该公司从某招聘网站上的公开资料里“选”中了自己。而所谓的预先被录取的职位“储备经理人”则被换成了“理财专员”。经过一番培训后,小薛才知道,原来该公司把自己招来就是做保险业务员。有多名大学生有这样的经历:广告上说是招聘“经理”,月薪1800元。当他们交了50元的中介费,办完手续后,被安排在离中介所不远处的一家公司工作。结果上班第一天,公司负责人就叫他们“先从基层干起”,让他们先在1个月内,每人推销价值1万元的保健品。1个月下来,他们6人中,没有哪一个完成了任务,自然被辞退了,不但连基本工资没拿到,还出了中介费。后来他们通过明查暗访,发现这家所谓的公司就是职介所的人开的,专门用来骗人的。

  据了解,目前很多公司招聘业务员都是到各招聘网站搜集应届毕业生的资料,以高职加以诱惑。对于诸如此类“挂羊头卖狗肉”的招聘伎俩,毕业生一定要警惕,清楚自身实力,从基础做起,逐渐展现自己的才华,不要轻信高职诱惑。

  陷阱四:“皮包公司”

  毕业生小李收到一个房地产公司的电子邮件,被通知去面试。由于小李并未向该公司投送过简历,他怕遭遇“皮包公司”,为安全起见,决定上网先查一下。

  让小李惊讶的是,当他用GOOGLE搜索后发现,该公司居然用同一个电话、地址注册了4个公司,涉及医药、保险、建材等不同领域。该公司提出的给求职毕业生的待遇异常优厚,而招聘信息中对于学历的要求竟然是中专以上即可。该公司以低学历招聘求职毕业生,却提出付相当高的工资,值得怀疑。经其向工商部门了解,该公司已不存在。该公司是以低标准将毕业生招进来为公司干活,而其承诺的高工资是不会兑现的。

  初入职场,若是接到一些自己并不熟知或者并未投放简历的公司的面试通知,应先查实公司情况,最简单的办法是上网搜索一下该公司的网站,确定其规模与用人需求,然后再去进行面试。

  陷阱五:中介陷阱

  委托人才中介公司寻找就业单位不失是一种有效的求职途径,但应选择政府主办的或社会信誉好的大型人才中介机构,一些不知名的人才中介往往设施简陋,无正规的人员机构,是不够资源共享质的“黑 中介”,当求职者交纳数目不菲的中介费后,中介方就会列出种种理由来推辞甚至从而骗取求职者的中介费。

  陷阱六:招聘会陷阱

  此类招聘会大多名不符实,常常对外宣传有多少用人单位和岗位,职位层次有多高,等等,实际上多为虚假宣传。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只有主管部门组织或批准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毕业生就业市场活动才是合法的。

  陷阱七:电话陷阱

  一般而言,毕业生在收到用人单位的回应后,会主动进行联系有些人正是利用毕业生的这一心理,让毕业生给一些收费很高的信息台回电话,以骗取高额电话费。

  陷阱八:合同陷阱

  在合同中,有些单位设置一些模棱两可或带有诱惑性的条件,毕业生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项条款,慎重签约,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陷阱九:地点陷阱

  很多企业在全国各地有分部,而参加招聘会的往往是总部的人力资源部门。因此,毕业生在应聘时容易产生错觉,以为工作地点就在总部所在的大城市,用人单位在选聘毕业生时故意不予以说明,结果毕业生上岗后被分到其它地方,对此,毕业生在面谈时必须咨询清楚。

  陷阱十:收保证金哄你买东西

  有两名毕业生遭遇了这样的求职经历:他们经一家职介所介绍后,到成都一家化妆品代理公司应聘业务主管,经过初试、复试后,公司负责人称要试用3个月,叫他们先学会推销公司代理的化妆品,每人交了150元信誉保证金,但没有拿到收据。经过实践,他们发现这些产品根本无法推销。后来他们在一家大型商场了解到,这套化妆品的销售价格是70至80元。原来,这家公司采用这种“招聘”办法,变相地向求职者卖化妆品。

  陷阱十一: “没经验也可”引你入“套”

  据了解,由于很多用人单位都要求求职者具有工作经验,这样将一些应届大学生挡在了“门”外。刚毕业的大学生在人才市场,常有“矮一截”的感觉。

  因此,当应届大学生在广告上看到“无经验也可”等字眼时,就会眼前一亮,不加思索地争着填写履历,对招聘公司的背景则一概不问,最后可能吃亏。一名大学生填了表后,对方要求收取100元的保证金,屡次找工作受挫的他,毫不犹豫地交了这笔钱。半个月后,他被宣布走人,要求退还保证金,他却拿不出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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