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预防掉进求职陷阱
2023-08-11
求职时我们要提高警惕,怎样预防掉进求职陷阱呢?下面小编来给大家介绍,欢迎阅读!
怎样预防掉进求职陷阱
1、不要轻信路边的招聘信息(广告),而应该通过合法的、正当的、信誉好的信息渠道来掌握和了解招聘信息。关注甘肃风情,了解甘肃兼职实习。路边的招贴广告多是非法中介机构用来骗取求职者钱财的幌子,其许诺的职位、薪水多是海市蜃楼、空中楼阁,只有骗取求职者的求职费才是货真价实的。
2、要尽可能直接到用人单位求职,不要把求职的希望全部寄托在人才中介公司上。有些求职者天真地以为自己交了 求职费 ,对方就一定会给自己找到工作。事实上,有些 黑心 人才中介公司的主要工作任务就是收取求职者的各项费用,对是否找到合适的工作不闻不问。
3、求职者不要轻信对方收取报名费、介绍费之类的言语,更不要交押金。求职者有权拒绝各种不合理的收费。
4、拒绝高薪诱惑。天上不会掉馅饼,天下也没有免费的午餐,高薪虽然诱人,但首先要斟酌清楚自己的条件和特长,看自己是否能为用人单位创造良好的效益,是否能对得起 高薪 。若答案是否定的,则要在心里多打几个问号:为什么他们会录用我?多长个心眼便少一份受骗的可能。
5、拒交各种名义的费用。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服装费、产品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培训费等行为,都属非法行为。招聘单位培训本单位的职工,也不准收取培训费。求职者遇到此类情况,要坚持拒交,并向招但地政府劳动监察大队直接举报,事态严重紧急时直接报警110,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可以向媒体曝光等。
6、不轻信许诺到外地上岗。对外地企业或某某外地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高薪招聘,不论其待遇多么好,求职者千万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不要轻信他的口头许诺,一是不去,二是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并办理相关的手续,否则会吃大亏,被骗工骗钱甚至被人贩子骗卖,悔之晚矣。
7、掌握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求职者在求职前或求职过程中,应主动学习一些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自己的求职素质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8、多种途径了解公司背景。在求职者正式进入单位之前,想方设法加强对企业的了解以免误入骗子设下的陷阱。比如:注意招聘单位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正规单位招聘一般会将招聘地点设在单位的办公室、会议室,一些以租用房间作为应聘地点的单位,要警惕;
9、谨慎签定劳动合同。与用人企业签合同时,求职者要 三看 :一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合同无效;二看合同字句是否准确、清楚、完整,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三看劳动合同是否有一些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必须签书面合同,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
10、发觉被骗,及时报案,并在媒体曝光。求职者一旦发觉上当受骗,要及时向招聘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劳动局监察大队或公安局派出所报案,寻求法律保护。但由于劳务诈骗往往涉及公安、工商、劳动、人事等部门,求职者应该根据情况选择最有效的投诉部门,若被投诉对象为合法机构,求职者可以找劳动部门;若求职受骗情况特别严重、诈骗金额大,可以到公安部门进行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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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置疑,大学生就业已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关心爱护大学生,为他们就业铺路架桥,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然而,一些单位和个人心怀叵测,乘虚而入,利用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以及急于就业的心理,设置陷阱,诱骗大学生,使他们蒙受经济和精神损失。
招聘广告,言过其实
随着大学毕业生的不断增多,各种职业中介机构也应运而生。城市的大街小巷和一些新闻媒体有关招聘(工)广告到处可见,可谓鱼龙混杂、泥沙俱下。
◎广告内容,名不副实。一些劳务中介组织和单位在广告的内容上故弄玄虚,名与实极不相符。某有限公司的“招聘启事”声称:应聘者一旦被本公司录用,即可转入全民所有制企业,享受国家公务员待遇。这就意味着体面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可你或许想不到,这是个空心汤圆。按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可在企业兼职,企业员工也不可能享受国家公务员待遇。目前,国家公务员只有经过公开招考和严格考核才能被录用,哪有如此唾手可得的好事?
◎高薪许诺,只为骗钱。一些用人单位以高薪做诱饵,收取报名手续费、介绍费、保证费、服务费之类,然后以“不符合条件”为由将报名者拒之门外。有的替外地公司(企业)胡乱许诺,收了钱草草打发了事。一家职介以月工资5500元为诱饵,3次向广东等地输送务工者,收取各项费用人均达1800多元,应聘者到广东等地后却发现用人单位的条件和广告中的宣传大相径庭,有的甚至无工可做。
虚假合同,美丽谎言
许多大学生谋求职业的愿望十分强烈,心情十分迫切,以致面对职业选择和企业(公司)的挑剔时,饥不择食,委曲求全,不能按《劳动法》的要求与用人单位和业主签订合同。而一些用人单位正是利用大学生这一弱点,在合同契约上做手脚,致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从而吃亏上当,付出惨重代价。
◎玩弄字眼。一家单位的招工广告中这样写道:“……以上人员一旦得到聘用,试用期半年,合格后双方签订十年期合同,办‘三险’。”一些求职心切的大学生被“十年期合同”和“三种保险”所吸引,但忽略了一个至关重要的前提,试用半年后签约。殊不知,先“试用”再签合同,正是一些公司(企业)铺设的\\\'陷阱:一旦试用期满,便以种种理由说“试用”不合格,辞退被“试用”者。这些人被辞退后,这些单位便又重新堂而皇之地招聘,说白了就是重新去骗别人。一些单位正是这样在试用期上做文章,使用廉价劳动力,为其创造效益。
◎条款不明。一些单位故意在用工合同条款上模糊不清,为日后自己违约埋下伏笔,特别是在工种安排、工资待遇上,用一些模棱两可的字眼,如“待遇从优”、“月工资一般在5000元左右”之类,让人捉摸不透,到时候一旦出现工资待遇纠纷便难以追究。
◎随意更改。一些用人单位将合同的严肃性抛之脑后,签约后随意更改合同内容,甚至单方毁约。据报道,2015年10月下旬,南阳市数十家职介所纷纷贴出一张内容大致相同的广告:市郊某公司诚聘驾驶员、出纳、会计、业务员及生产工人,月薪6800元,外加效益提成,包吃住。广告还特别注明:大学生优先。然而当跃跃欲试的应聘者交了300~500元中介费和报名费后,才知道高薪招聘广告上又加了一条,得先交5000元风险抵押金,方可上岗。27名“勇敢者”交了5000元后,兴冲冲地去上班时才发现这个企业原来是个“皮包公司”,已人去楼空。
就业培训,温柔—刀
时下,大学生专业不对路问题比较严重,为了早就业,一些大学生不得不去重新学习一些新技术新工艺,于是一些职业中专、技校、培训中心等办学单位和个人,利用大学生求职求生存的迫切心理,专门“网开一面”,招收大学生,办各种各样的培训班。谁知,他们“醉翁之意不在酒”,纯粹是为了扩大生源,捞取钱财。
◎高额收费。一些办班单位和个人用诱人的工作吸引求职者,如电子自动控制人员、公关人员、营销人员等,但必须经过他们的培训,收费都高得惊人。例如,某单位拟招高级电脑操作人员数名,经培训后上岗,报酬优厚。但是,每人必须先交培训费1800元。
◎滥竽充数。一些自称是教师的办班人员,其实只有初(高)中文化,对一些专业技术、专业知识也只是懂点皮毛,却在讲台上指手画脚,似是而非地乱讲一通,学员学到最后,学的什么连自己也说不清楚,交的培训费只能是打水漂了。
◎胡乱承诺。办班培训大多是以先培训、后留用或安排工作为诱饵,吸引求职者。可这些都是虚假承诺,到最后难以兑现。南阳某县一所职业技校在举办机电专业培训班前,信誓旦旦,郑重许诺学员结业后安排到海尔、华硕集团等企业工作。招生广告一贴出,300多名大学生就报了名。可等到培训结束后,校方却因该厂人员已饱和为由不兑现承诺,使求职者“赔了夫人又折兵”,学的技术无用场。
如此“就业培训”,只是办学单位和个人捞钱敛财的手段。所以大学生就业培训要谨慎从事,不能盲目选择什么培训班,当心温柔一刀,宰你没商量。
大学生本来就面临许多困难,变相设置陷阱,在他们身上捞取钱财,无异于雪上加霜,伤口撒盐。打击这些非法行径,保护大学生的权益是全社会的责任,同时大学生也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处处留心、留意,遇事三思而后行,就不会掉入他人设置的陷阱。同时,各级政府必须切实抓紧抓好就业培训工作,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吸纳更多大学生到正规的职业培训机构接受培训,这是防止大学生上当受骗的最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