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的具体用法
2023-08-11
住房公积金 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金。那么公积金具体的用处是什么?一起随yjbys小编了解吧。
公积金的五种用法
用法一:购房
1.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
购买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价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购房价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职工与配偶、未成年子女之外的其他人共同购房,未使用住房贷款的,共同购房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按以上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购房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用于首付
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不超过购房首付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职工与配偶、未成年子女之外的其他人共同购房,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以按以上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购房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3.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
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职工与配偶、未成年子女之外的其他人共同购房,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以按以上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人应与办理该贷款首付款一次性提取的职工一致),其他购房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4.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
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贷款结清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用法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建修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建修房的费用。
➤提取资料
1.建造、翻建住房的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及一份复印件:
(1)土地证明: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许可证;
(2)建房翻建证明文件,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准建证;
(3)建房、翻建住房的工程预算;
(4)农业户籍户口簿。
2.大修住房的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及一份复印件:
(1)土地证明: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许可证;
(2)大修住房鉴定证明;
(3)大修工程预算;
(4)农业户籍户口簿。
用法三:租房
1.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减除政府补贴后已支付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2.支付市场租房房租提取
职工在本市租赁住房用于自住、已支付房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a。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
b、经国土房管部门认定具备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资格。
职工及配偶可每季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一个季度的房租且不超过提取限额。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的,承租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同时租住两套(含两套)以上住房的,只能就一套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用法四: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购房
1.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职工于2012年5月1日(以合同签定日为准)以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或首套住房(即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购买商品住房或私产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购房人中的一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可以就已全额支付的房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购房的价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所购住房价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2.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职工于2012年5月1日(以合同签定日为准)以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或首套住房(即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购买商品住房或私产房),且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可以就支付的首付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3.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职工于2012年5月1日(以合同签定日为准)以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或首套住房(即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购买商品住房或私产房),且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的父母、借款人配偶的父母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住房消费用途的办理程序和注意事项
➤办理程序:
1. 职工应凭住房公积金龙卡(集中封存户职工可提供住房公积金储蓄卡)、身份证件及相关提取资料到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 管理部或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3. 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应凭有关资料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龙卡银行储蓄账户或职工在建设银行开立的其他储蓄账户。
➤注意事项:
1.借款人双方父母负有公积金贷款债务的,公积金贷款结清前,双方父母不能办理该提取业务。
2.《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当日有效,提取职工、代办人应签字确认。
3.经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后,职工必须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4.未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的非集中封存户职工,应先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再办理提取手续。持住房公积金储蓄卡的职工可持储蓄卡及身份证件到住房公积金账户开立的分中心、管理部更换住房公积金龙,无住房公积金储蓄卡的职工可通过单位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
5.提取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登记错误的,应首先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登记,变更登记需提供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三联和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集中封存户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由集中封存的分中心、管理部出具。
6.各类提取证明资料复印件用A4纸复印。
7.在管理部开户的职工(包括集中封存户职工)可到全市各区县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非集中封存户职工可到全市各区县管理部办理个人信息变更手续,集中封存户职工应到集中封存的管理部办理个人信息变更手续;分中心职工应到本分中心办理个人信息变更及提取手续。
8.提取人同时提取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的,提取额度与住房公积金合并计算。
➤非住房消费用途篇
用法五: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一)离、退休的;
(二)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三)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六)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的;
(八)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非住房消费用途的办理程序和注意事项
➤办理程序:
1. 职工凭住房公积金龙卡(集中封存户职工可提供住房公积金储蓄卡)、身份证件及相关提取资料到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 管理部或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3. 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应凭有关资料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龙卡银行储蓄账户或职工在建设银行开立的其他储蓄账户。
➤注意事项:
1. 职工同时负有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债务,职工公积金贷款结清前,职工及配偶不能办理该提取业务。
2.《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当日有效,提取职工、代办人应签字确认。
3.经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后,职工必须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4.提取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登记错误的,应首先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登记,变更登记需提供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三联和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集中封存户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由集中封存的分中心、管理部出具。
5.各类提取证明资料复印件用A4纸复印。
6.在管理部开户的职工(包括集中封存户职工)可到全市各区县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非集中封存户职工可到全市各区县管理部办理个人信息变更手续,集中封存户职工应到集中封存的管理部办理个人信息变更手续;分中心职工应到本分中心办理个人信息变更及提取手续。
7.提取人同时提取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的,提取额度与住房公积金合并计算
公积金还商贷如何操作
公积金提取还商贷方式有哪些
1.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
适用情况:本市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2.柜面逐年提取还商贷
适用情况:未承办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本地、异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省公积金,铁路、省监狱、华东石油局等)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3.柜面提取一次性还款或委托逐年、逐月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适用情况:买房一年内可提取公积金还贷。
如何办理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
1南京市公积金:
自去年5月起,南京市公积金正式开通了公积金逐月还商贷业务。主要收益人群是:只有商贷未结清,但每月仍缴存公积金人群,为房奴们带来了真实福利。
(一)逐月提取还商贷办理条件
1.办理商贷的银行必须可承办公积金贷款业务;
2.商贷本息尚未结清;
3.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
4.公积金账号留存12个月的公积金月缴存额。
(二)提供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贷款还款账户凭证(即还款存折或还款卡);
3、贷款银行出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证明;
4、人民银行出具的能反映具体贷款信息的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
5、相关文件规定的及管理中心需要查证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时间
在贷款银行登记贷款信息后一个月内,申请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贷款银行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并打印贷款证明;
2、申请人携带有关材料前往本人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网点申请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
3、各商业银行每月9日前,向管理中心提供各借款人上月还款信息;
4、管理中心在收到各商业银行提供的借款人还款信息后,于每月15日前,将申请人缴存账户中相应金额划入职工登记的贷款还款账户。
2江苏省公积金:
南京市公积金可以逐月还贷,但是一直与南京同步的省公积金却迟迟未实行逐月还商贷业务。
据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副处长孟祥君介绍,提取公积金逐月还商贷,国家确实要求各地推行,南京市从2015年5月1日就已经开始做了。“但是省公积金没有同步,一个是要制定逐月扣公积金还商贷的办法,第二个是改造业务系统。之前计划在2015年底完成,但涉及到预算方面的问题,至今还未实行。”
柜面逐年提取还商贷如何办理?
1南京市公积金逐年还商贷
办理公积金逐年还商贷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贷款还款账户凭证(即还款存折或还款卡);
(3)人民银行出具的能反映具体贷款信息的借款人个人征信报告(明细版);
(4)贷款银行出具的一年内还款明细;
(5)相关文件规定的及管理中心需要查证的其他材料。
办理公积金逐年还商贷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人到贷款银行(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查询并开具一年内归还个人住房贷款的还款明细、贷款证明(注明贷款行名称、交换行行号);到人民银行打印能反映贷款信息的个人征信报告(明细版);
2、证明材料经单位核实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3、申请人携带有关材料前往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网点申请办理柜面提取还贷业务;
4、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审核相关证明材料、明细及提取金额;符合规定的,办理提取手续,并将申请人缴存账户中相应提取金额划入职工登记的贷款还款账户(还款存折或还款卡)。
申请逐年还商贷条件:
借款人或配偶须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即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
个人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汇缴情况正常,还贷信用良好;
首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偿还商贷的,须实际还贷满1年(含)以上,以后每次申请须距上次申请满1年(含)以上时间。
2归还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指:省公积金,铁路、省监狱、华东石油局等
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贷款还款账户凭证(即还款存折或还款卡);
(3)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
(4)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
(5)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贷款银行)出具的一年内还款明细;
(6)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期缴存明细;
(7)相关文件规定的及管理中心需要查证的其他材料。
下列情况不能办理柜面提取还贷:
1、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
2、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已全部结清且结清时间距申请日超过一年(12个月)的;
3、与管理中心已签订委托还贷协议的;
4、相关文件规定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的情况。
买房一年内可提取公积金还贷?
一、提取条件:
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二手房用于自住,且未办理购房贷款,或者办理了购房贷款但在购房一年内的。购房一年的提取时间从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发证时间开始计算。
二、可提取人: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共有权人及其配偶。
三、应提供的审核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二手房买卖合同、契税完税证、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有贷款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
2、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同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单位证明原件。
四、提取次数:自购房之日起一年内可提取一次,每个家庭最多只可提取两次。
公积金贷款热门问答
逐月还贷VS逐年还贷,到底谁更划算?
答:首先,我们要了解提取公积金逐月还贷和提取公积金逐年还贷各自的最大收益点。逐月还贷压力小,只需每个月从公积金账户上转账还贷,经济负担分摊到每个月,不会太吃力。比较适合经济不太宽裕,或是刚工作不久的年轻人。而逐年还贷则更省钱,逐月还贷所提取的公积金,归还的是每个月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剩下未还本金还是将继续计算利息。而逐年提取还贷则是提前归还了一部分本金,按照“利随本清”的原则,提前归还的这部门本金的利息就不存在了,便会减少利息的指出。这种还贷方式比较适合收入稳定的人群。
365存量房业务中心金融部总监童身贵提醒大家,这个问题得分情况来说。如果是纯公积金贷款,无其他现金压力且公积金余额较多的情况下,逐年还款划算。这样一次性可以还较多贷款本金,减少了总还款额。如果平时有更好投资渠道,收益高于贷款利率,就选择逐月扣划,减少现金支出。
如果是组合贷,建议先采取逐月划扣,延长公积金还贷年限,降低每月还款额;同时商贷部分采用阶段性的还款计划,在还款初期,每月还款额度安排较高,多余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就可以用来冲抵商业贷款。当然这是在公积金余额比较高的前提下。预计公积金余额快用完时,可以提前向贷款银行申请变更月还款计划。
征信报告有过逾期记录,会影响公积金提取还款吗?
答:需要将个人征信报告带到银行,由银行来视情况而定。365存量房业务中心金融部总监童身贵提醒,如果想要办理逐月还款的话,逾期情况一般2年内不能超过3次。
借款人及其配偶如何共同办理公积金还商贷?
答:借款人及配偶方均在资金中心缴存的,按先借款人后配偶方顺序支取公积金(住房补贴)。
借款人在资金中心缴存,配偶方在非资金中心缴存的,配偶方已办理公积金(住房补贴)逐月偿还商贷的,则应先扣除配偶方公积金(住房补贴),再支取借款人公积金(住房补贴);配偶方未办理公积金(住房补贴)逐月偿还商贷的,则先支取借款人公积金(住房补贴),再支取配偶方公积金(住房补贴)。
借款人或配偶一方未缴存公积金(住房补贴)的,须提供未缴存证明材料,方可支取缴存方公积金(住房补贴)。
现在是公积金逐月还贷,但每月还有余额,可以将多余的钱还商贷吗?
答:满足条件才可以。办理公积金逐月还贷,每个账户留存的余额,不能小于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贷协议时本缴存账户月缴存额12倍。也就是说,假设你每月缴存公积金800元(单位+个人),那么账户里的余额不能小于9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