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创业补贴政策内容
2023-08-11
广东的创业政策现在是很多人都在关注的,想要做广东做创业就需要注意相关的创业政策了。下面来看看!
广东省创业优惠政策一览
税收优惠:部分行业免税两年
对毕业生从事咨询、信息、技术服务的独立核算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2年;对毕业生新办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的独立核算企业,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2年。对毕业生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独立核算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3年内减半征收所得税;对毕业生创办的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企业,对其提供技术服务和劳务所得收入免征所得税。
贷款优惠:提供小额创业贷款
广东省政府要求,有条件的地区由地级及地级以上市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小额创业贷款和担保,帮大学生找到启动自主创业的“第一桶金”。
个人自主创业最高可贷8万
据了解,近日东莞市将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本市户籍毕业生纳入享受该市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人员的范围,东莞户籍的大学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今后可申请到最高8万元的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办中小企业的,申请小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东莞市财政局对符合条件的小额担保贷款据实全额贴息。
据介绍,凡东莞户籍大学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申请小额贷款,借款人提供有效抵押(质押)反担保的,担保贷款金额不超过8万元(含8万元);借款人提供有固定收入来源的第三方作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的,担保贷款金额不超过5万元(含5万元);借款人不能提供反担保的,担保贷款金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
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办中小企业的,根据借款人提供反担保的情况,担保贷款额度分别为2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据了解,为简化小额担保贷款手续,对个人信用好、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经市劳动部门审核同意,可取消反担保。
申请贷款须验毕业证
据悉,需要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大学毕业生,必须先通过东莞市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验证本人的毕业证,得到有效证明后,便可向镇一级劳动部门索取或在政府网上下载《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按照自愿申请、社区推荐、劳动部门审查、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贷款银行核贷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
各项审查5个工作日完成
据了解,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所在的居委会或相应机构,应在收到有关部门寄送的申请资料后,对其进行审查,确认其真实、合法后,加具审核意见,附申请资料一并报所在镇区劳动分局审查后,报市劳动局。
市劳动局对申请人的资格作进一步审查,对符合担保贷款条件的,在申请书上加具意见,送担保机构;对不符合担保贷款条件的,应书面回复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上述单位均应当在收到申请资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各自的审查工作。
同时,申请人持报申资料,已具担保机构认定意见的申请书,到贷款银行经办机构申请贷款,贷款银行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其是否完整和有效,除了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正式答复贷款申请人。
广东大学生创业补助政策
企业招用今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多项补贴,而毕业生自己成功创业满6个月还能享受一次性创业补助,在广东省标准最高地区一次性补助达8000 元。昨日,省劳动保障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等14个部门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每项政策牵头和配合的具体部门,对“六补贴一扶持”(社会保险补贴、岗前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岗位补贴、临时生活补贴和一次性创业资助)的申领条件、程序、办结时限等作了具体规定。
招聘应届生 企业享受多项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情况: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等五类企业当年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企业应为所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用之和计算,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仍由本人负担。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属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企业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粤东西北地区的企业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困难企业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实施部门:先付后补、捆
补贴程序:先缴后补,按季结算
企业条件:1.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超过2008年度,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国有大中型企业;
2.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
3.招用本省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应届毕业生创办的企业;
4.不裁减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的困难企业;
5.自主创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本人。
岗前培训补贴
补贴情况:企业组织招用的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并经鉴定合格的,还可享受900元的岗前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
实施部门:劳动保障部门
补贴程序:先付后补、捆绑式发放
企业条件:企业必须吸纳应届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组织吸纳的应届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经考核合格取得中级工以上(含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承担培训和鉴定费用。
岗位补贴
补贴情况:符合认定条件的困难企业还可按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人数享受最长6个月的岗位补贴。
实施部门:劳动保障部门会财政部门
企业条件:招用本省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且由应届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以及不裁减本省户籍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的困难企业。
大力扶持应届生应届生临时生活补贴
补贴对象: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失业满六个月以上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或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失业的困难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临时生活补贴。
领取程序:先在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凭身份证、毕业证书、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和困难家庭证明材料即可申领。
补贴标准:按户籍所在统筹地区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确定。补贴期限最长为6个月。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止。
应届生一次性创业资助
补贴对象:200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09年7月1日以后领取本省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纳税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领取一次性创业资助,标准最高的地区达8000元。
补贴标准:珠三角地区的资助额度为2000元至3000元,粤东西北地区资助额度可提高至3000元至4000元。
领取程序: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办理工商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并经营满6个月后,持资料到工商登记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办理创业资助申报。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③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④有效纳税证明;⑤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⑥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或个人的银行账户;⑦地级以上市规定的其他材料。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收齐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到申请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考察并出具初步意见,将相关材料报县(区、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补贴申领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