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册承诺书
2023-08-11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承诺书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在写作上,承诺书有一定的书写规范。相信写承诺书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企业注册承诺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注册承诺书1
本企业了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政策、规定、管理结构和申报认定流程,基于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采用的安全方案、保密措施、网络身份识别和验证系统的充分信任,自愿申请注册成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的注册企业,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在注册过程中将真实、准确地填报《企业注册登记表》,并对该信息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在成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 注册企业后,愿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电话等方式获得相关通知信息。并承诺按要求通过网络完成认定申请材料的上报工作。
三、认真阅读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在每个环节上提供的《企业声明与确认书》,并承诺一经确认,视同与本承诺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企业注册承诺书2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今有_______共同出资成立名称为的企业,拟用“_______”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主要从事行业。全体投资人特此承诺:
该企业名称的申请和使用遵守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原则。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拟设企业将规范使用企业名称的全称,从事的主营业务与其行业表述用语是一致的。若与其他企业因名称发生争议且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名称的处理决定的,拟设企业将服从登记机关的处理决定,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
全体投资人盖章或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业注册承诺书3
本企业了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政策、规定、管理结构和申报认定流程,基于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采用的安全方案、保密措施、网络身份识别和验证系统的充分信任,自愿申请注册成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的`注册企业,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在注册过程中将真实、准确地填报《企业注册登记表》,并对该信息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在成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 注册企业后,愿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电话等方式获得相关通知信息,并承诺按要求通过网络完成认定申请材料的上报工作。
三、认真阅读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在每个环节上提供的《企业声明与确认书》,并承诺一经确认,视同与本承诺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企业注册承诺书4
本企业自愿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人员已认真阅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愿意按照地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要求开展认定申请工作并如实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在此本企业承诺:
一、企业提供的认定材料真实、准确;
二、企业近三年内不存在偷、骗税等行为;
三、企业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
四、企业注重环境保护,不存在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日
企业注册承诺书5
公司郑重承诺:
我公司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及其所有佐证材料,真实有效,并对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日
企业注册承诺书6
工商局:
我们共同投资设立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由于 原因,现申请免缴首期注册资本。 全体股东已详细阅读本承诺书背面所列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并知晓上述条款内容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一致承诺:保证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注册资本,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如违反有关规定,愿无条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股东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注册承诺书7
xxx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xx万元,其中:股东xx以货币方式认缴注册资本xx万元,股东xx以货币方式认缴注册资本xx万元,股东xx以货币方式认缴注册资本xx万元。现申请实收资本零首付设立登记,全体股东承诺如下:
在公司实收资本到位前,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的法律责任;公司成立3个月内实收资本未到位20%前,不得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开设分支机构;3个月内公司实收资本到位20%后,在5个工作日以内持《验资报告》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在满3个月实收资本仍不能到位20%,公司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依法进入清算程序,并在5个工作日内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清算小组备案,公司清算终止后,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全体投资人盖章或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业注册承诺书8
xxxxxxxx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xx万元,其中:股东xx以货币方式认缴注册资本xx万元,股东xx以货币方式认缴注册资本xx万元,股东xx以货币方式认缴注册资本xx万元。
现申请实收资本零首付设立登记,全体股东承诺如下:在公司实收资本到位前,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的法律责任;公司成立3个月内实收资本未到位20%前,不得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开设分支机构;3个月内公司实收资本到位20%后,在5个工作日以内持《验资报告》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在满3个月实收资本仍不能到位20%,公司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依法进入清算程序,并在5个工作日内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清算小组备案,公司清算终止后,依法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