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养老保险的古人如何养老

2023-08-11   


  小编导语:几千年来以农业为主的中国古代社会,没有什么养老保险、退休金,但是古人在养老方面花的心思并不少,除了家庭养老,还有各类养老机构,以及各种针对困难家庭的特殊照顾。

  没有养老保险的古人如何养老

  百姓主要靠家庭养老

  在古代,不管是普通老百姓,还是官员,都没有养老保险,家庭养老的严峻性远远超过现代。

  早在北魏时期,政府为保证老人有儿女所养,首创“存留养亲”制度。该制度规定,如果犯人(犯罪极其严重的除外)的直系长辈老无所养,国家应当对这个犯人减刑或刑罚缓期执行,即便坐牢,也一般关押在当地,不会流放到外地,以便其可以随时回家照顾老人。更有甚者,在特殊情况下,为了达到赡养老人的目的,可以赦免犯人一些不太严重的罪行。

  “存留养亲”制度从北魏开始,一直延续到清代,是中国古代重视家庭养老和保障家庭养老的一个缩影。对某些犯人进行特赦,以确保家庭养老的实现,这在古代社会是很有必要的。

  唐代的家庭养老做得很好。在唐代,社会上普遍形成了一种良好的风气,子女不仅要在生活起居上照顾和赡养老人,而且要在精神上保证老人的心情愉悦,当时称之为“色养”。所谓“色养”,说得通俗一点儿,就是奉养父母时要和颜悦色,不能让老人不开心。所以,不管是一般家庭,还是官宦人家,唐代的老人除了在物质上老有所养,还能“笑着养老”。在唐代,如果儿媳妇不能“色养”公婆,可以成为丈夫休妻的理由。盛唐时期,一位叫李向秀的.大臣,就因为妻子未能尽到“色养”公婆的义务而将其休掉。

  唐代的家庭,若父母还健在,儿子一般就不出远门,也不分家,更不各自攒私房钱。这种养老的社会氛围,使得老人可以在儿女的全天候照料下安享晚年。

  到了清代,家庭养老的法律规定相当严苛,其中,如果老人因为养老无着而自杀,那么儿子要以过失杀人罪论处。

  官员退休后的待遇

  古代官员正常退休叫作“致仕”,源于周代,汉代时形成制度。一般致仕的年龄为70岁,汉代只有高级官员有致仕,致仕条件是年老或是有疾。汉代规定,俸禄两千石以上的高官,退休可领取原俸禄的三分之一,功勋极其卓著的少数官员甚至可以享受原俸。另外,在退休时还有一次性赏赐,如黄金、粮食、房屋、车马等。汉章帝元和三年,贤官第五伦请辞时,被汉章帝赐“以两千石俸终其身”,并加赐钱五十万,公宅一所。

  唐朝官员在退休方面明确了“七十致仕”,如果不到70岁,体弱多病的也要退职。“唐致仕官,非有特敕,例不给俸”。除非皇帝特批,否则的话,唐朝官员退休后没有退休金,但能得到一定数量的田地养老。

  宋朝虽然也规定了“七十致仕”,但并没有实际执行,所以导致朝堂之上皆老朽昏庸之辈。因为退休只能拿到斗俸,所以官员千方百计拖着不退休。

  明朝起,将退休年龄提前了10年以上,只要年满60岁,就鼓励退休。如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诏令“文武官年六十以上者听致仕”。弘治四年(1491年),明孝宗朱佑樘又诏“自愿告退官员,不分年岁,俱令致仕”。明代的开国功臣刘伯温,辅佐朱元璋平定天下后,于洪武四年,未满60岁时就告老还乡。中央官员退休后享受半俸,一般情况下不给退休官员发退休金,家里实在太穷的话,根据个人申请,“有司月给米二石,终其身”。

  清朝官员退休年龄也为60岁,如果没有年满60岁而因病提前退休是没有俸禄的,而满60岁又有世职的可以拿半俸,但对那些有特殊功绩的官员,如打仗负伤者,则全数发给。

  古代的官办养老院

  古代人较高的死亡率和较短的寿命,注定了相当数量的老人会没有后代。公元521年,中国有了历史上第一家由朝廷开办的养老院——南朝的梁武帝命令设立独孤院,专门收养老人和孤儿。从此,中国的养老院开始制度化。

  到了唐代,国家强盛,养老院更为普遍,当时称为悲田院。但名副其实的养老院是北宋时期的居养院,只收养贫困老人。而且,在宋徽宗时期,老人的年龄标准是50岁及以上,这使养老的人群范围得到了极大的扩展,成为历史上老人养老的一个黄金时期。

  北宋末期,朝廷在各地设立公墓,当时称为漏泽园,以安葬穷人,这也是古代国营公墓的开端。同时,宋代的官员特别热衷于慈善事业,譬如大文豪苏轼任职于杭州时,就在城内设立养老院,并委任德高望重的僧人为院长,救济贫困老者。

  南宋初年,中国出现专门为包括老人在内的各种贫民设立的福利医疗机构,叫作惠民和剂局。刚开始,只是象征性地收取费用,后来干脆免费,全部由地方财政埋单。

  明代初期,朱元璋下令全国各地建立养济院和惠民药局。养济院是一个集收容和养老于一体的机构,与南北朝时期的独孤院类似。惠民药局则等同于南宋的惠民和剂局。养济院都设立在寺庙和道观里或是周边地区。因为在古代,寺庙和道观本身就收容弱者和老者,把朝廷公办的养老等机构与这种带有宗教关怀的民办救济机构设置在一起,可以实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应,具有较强的宣传力度,让更多需要帮助的老者主动寻求救助。

  到了明朝嘉靖年间,京城除了加大养济院的数量与规模,还定期轮派官员进行督查,看贫者和老者有无饭吃,有无制度上的弊端。嘉靖十一年,在北京地区,朝廷还免费提供衣服给老无所养等各类穷人。国家花钱,直接给老人购买生活必需品,在社会上形成了一种良好的养老风气。

  清代延续明代制度,开办养济院和施棺局。即便到了清末国家较为衰弱之际,对养老的支出也毫不吝啬。如光绪年间的某一年,仅广东一省的养济院,就花费白银近1.7万两。

  古代政府对老人很尊敬

  孝敬老人和赡养老人一直是中国人的主流价值观。早在西汉初年,朝廷就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养老福利政策,对贫穷老人赠与麻布、绸布等多种衣料。东汉开国皇帝刘秀还下令,对全国贫穷老者给予粮食补贴。

  三国时期,曹操曾下令,年满70岁的老妇,如果没有丈夫和儿子,国家必须赡养。这大概是中国第一个针对女性老人的救济政策。

  宋代的福利制度在中国历史上最为健全,甚至超越现代国家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体系,延伸为从“养胎到祭祀”:当一个人还是胎儿时,就可以得到政府资助(孕妇补助),而死后的祭祀,也可以获得朝廷拨款。

  明代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出生于平民家庭,深知民间疾苦,对老无所依、老无所养的社会问题有着深刻的感受。他问鼎皇位之后,规定年龄在70岁以上的老人,可免除其一个儿子的所有徭役。这个规定,其实就是把这个儿子指定为老人的专职供养者,让老人因此能够得到赡养。

  之后,朱元璋再次规定,全国各地所有80岁以上的老者,只要品行善佳,都要记录在档案中,以备国家财政补贴和资助。其中,80岁以上的贫穷老人,当地政府每月要赠送大米100斤、猪肉5斤、酒60斤。另外,在当时的首都南京和朱元璋的老家安徽凤阳,对80岁和90岁以上的老人,分别授予两级爵位,使他们可以与当地的县令平起平坐,使老人除了能在物质上获得保障外,还能在精神上获得特殊关爱。

  到了明代中期,对老人的尊重达到了新的高度:百岁以上的老人,国家要给他们定制高级、华美的正装,给予国家奖励和荣誉,在全社会树立了一种尊老、爱老、养老的风尚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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