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凤岗分局招聘政府合同制聘员的公告

2023-08-11   


根据工作需要,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凤岗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合同制聘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1名政府合同制聘员,根据工作需要专职负责撰写工作总结、综合信息等公文材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名:

⑴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

⑵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⑶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作出结论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⑷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⑸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⑹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专业要求详见东莞市人民政府官网;

2、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84年4月27日以后出生);

3、原则上东莞市户籍,非东莞市户籍必须在东莞市工作满两年(以社保缴费证明为准);

4、具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材料员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三、薪酬待遇

按照凤岗镇政府合同制聘员待遇标准执行,年薪约10.2万元(包括工资、社保、公积金和年终奖等)。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0年4月27日—5月8日(7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凤岗生态环境分局综合股(东莞市凤岗镇三联路88号6楼)。

3、报考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需提供学历鉴定)和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大一寸彩照4张。

(二)资格审查

凤岗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审核报考资料,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经预选合格后,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在“客侨凤岗”微信公众号和“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凤岗栏目”予以公布。

(三)考试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文字功底、政策研究水平和综合公文材料撰写等能力,应聘者达到1:3(含)以上的比例,才能组织考试。笔试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将在“客侨凤岗”微信公众号和“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凤岗栏目”予以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凤岗镇行政事业单位临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凤岗生态环境分局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经政审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并通过“客侨凤岗”微信公众号和“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凤岗栏目”向社会公示三个工作日。

(六)录用

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凤岗生态环境分局根据应聘者素质进行综合评估,考察合格的,确定为录用人选,并报镇组织人事办备案,按规定程序报批录用。

五、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的招聘条件,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后续招录事项,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自动解除。

(三)本公告及报考相关事宜由凤岗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小姐、王先生,联系电话:0769-87506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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