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测知识-缔约过失责任是什么?

2023-08-14   


缔约过失责任 ★★★ 简答:概念、情形、构成要件、法律后果)

(一)概念: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因于缔约之际具有过失,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而对他方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二)情形: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 

    4、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三)构成条件:

    1、须存在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的事实; 

    2、须当事人一方有过失,即对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具有主观过错;

    3、他方遭受损失,即他方由于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而遭受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4、他方所受损失与一方之过失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四)法律后果: 

    1、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他方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对他方承担责任。 

    2、赔偿范围: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缔约费用;准备履行合同所支出的费用;丧失与第三人另订合同的机会所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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