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测知识-缔约过失责任是什么?
2023-08-14
缔约过失责任 (★★★ 简答:概念、情形、构成要件、法律后果)
(一)概念: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因于缔约之际具有过失,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而对他方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二)情形: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
4、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三)构成条件:
1、须存在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的事实;
2、须当事人一方有过失,即对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具有主观过错;
3、他方遭受损失,即他方由于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而遭受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4、他方所受损失与一方之过失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四)法律后果:
1、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他方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对他方承担责任。
2、赔偿范围: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缔约费用;准备履行合同所支出的费用;丧失与第三人另订合同的机会所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