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测知识-现有的7种主要养老保障制度模式
2023-08-14
现有的7种主要养老保障制度模式
1)德国模式。1889年德国建立了第一个养老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强制的公共退休金制度,是社会养老保险的经典模式。资金来源于雇主和雇员共同供款,在责任上采取的是既定给付,养老金收入通常是根据一个特定的公式计算出来的,支付的风险由制度承担;在财务上采用的是现收现付制度,工作人口的社会保险税用于支付退休金;养老保险基金由政府获准政府机构集中管理,投资方面有严格规定,通常只用于购买国债。这种制度具有很强的收入再分配功能,反映了政府对社会经济生活的积极干预态度。
2)加州模式,即美国各州公务员退休金计划模式。这种制度是公共退休金制度,在管理上是集中管理,在给付上是按公式计算的DB计划,与德国不同,在财务上是积累制度,基金是实行市场化运作;立法确保基金的独立性,由一个专门的委员会确定基金的投资管理政策,政府实施谨慎性监督,有助于基金保值增值。
3)新加坡模式,即公积金制度(单独账户)。这种制度是20世纪50年代建立的强制个人账户积累制度。个人养老金完全来自其个人账户的积累,政府只提供最低收益率保证和税收优惠;个人账户资产完全属于个人,在其死亡后可由子女继承;政府掌握基金,制定严格投资政策,由特定机构进行集中管理投资,大部分投资于国债。
4)智利模式,即强制性个人储蓄养老制度。雇员工资的10%进入个人账户,雇员自由选择专门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投资,政府实行严格监管制度。与新加坡模式的区别在于其个人自主选择投资的分散管理模式。
5.、6)混合模式。在所有制上是公共退休金制度和个人账户制度的混合;在财务上是现收现付制度和积累制度的混合;在责任上是既定给付和既定供款的混合。第五种模式,个人账户没有真实积累,是名义账户制度。代表国家有 瑞典,意大利,波兰,拉脱维亚,蒙古和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家。以中国的基本养老保险为代表的是一种混合模式。与名义账户不同的是个人账户实施的是基金积累制度,智力的一些邻国如阿根廷、墨西哥等国也采用了这一模式,在中国我们呈其为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7)职业养老金计划。是第二支柱,是私人部门的养老保险制度,有强制性(澳大利亚和瑞士)和非强制性(美国)之分。美国制度既有既定供款计划(DC)和既定给付计划(DB)之分,前者以401(k)计划最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