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预防和消除工作场所不当管理风险隐患制度(参考文本)》的通知
2023-08-14
人社厅发〔2023〕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安厅(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
为指导用人单位预防和消除工作场所不当管理风险隐患,规范用工管理,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了《预防和消除工作场所不当管理风险隐患制度(参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供指导用人单位制定完善有关规章制度或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时参考。用人单位可根据所在地地方性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对参考文本有关内容进一步细化完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办公室
全国工商联办公厅
2023年8月14日
- 预防和消除工作场所不当管理风险隐患制度(参考文本).doc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2023-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