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 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3-08-25
赣建科设〔2023〕18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社会发展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23〕9号)安排,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江西考区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工作,考点统一设在南昌市。请各地按照202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详见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202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住建部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进行查询,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www.mohurd.gov.cn),在首页搜索栏中进行查询。
各地在组织报名工作中对于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请按照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相关专业新旧名称对照表(2018)〉的通知》(注工〔2018〕1号)和《关于印发〈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新旧专业参照表(2019)〉的通知》(注工〔2019〕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核。上述两文件可登录住建部注册中心官网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三、考试类别和专业
分为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分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5个专业方向。
有关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情况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中的考试介绍)查询。考生可根据专业、学历、职业年限及报考条件选择考试科目报考。
四、告知承诺要求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一)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
1.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不实承诺的处理。
应试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有不实承诺行为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2.打印准考证前,应试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
3.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应试人员应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应试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应试人员撤回承诺后,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应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本次考试结束后,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或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人员名单将于成绩公布后,在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举报,应试人员应持续关注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
五、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分为四个阶段: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报名信息核查、网上缴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
应试人员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本考试实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应试人员应尽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应试人员同意填报(预留)的手机号码接收本次考试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考试违纪违规处理的告知和处理决定等信息),且能正常显示短信、彩信内容。
应试人员报名时必须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应试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报名信息核查。
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按单位属地原则选择核查点。
1.网上在线核查。
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应试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应试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完成后可继续报名。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报名起,如应试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并接受现场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内容。由于办理学历学位验证/认证需要一定时间,请应试人员提前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
在线核查通过的应试人员应由各单位统一将《资格考试报名表》(电子版1份)和《勘察设计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提交到所在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试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核查。
2.现场人工核查。
下列应试人员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4)撤回承诺申请的。
应试人员应携带打印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电子版1份)和《勘察设计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到所在单位报名,准备好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料,原则上由各单位统一组织到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核查通过后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汇总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三)网上缴费。
应试人员完成信息核验后,及时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完成缴费。缴费完成后任何信息不得更改,不予退费。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者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六、收费标准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建筑师和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建设〔2018〕5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试管理
(一)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务管理工作使用通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B/S版,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见附件3。
(二)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禁止考生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专业考试指定目录中的标准、规范、规程、技术(设计)手册等正规出版社出版的资料(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三)自2022年起,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上、下),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专业案例》(上、下)不再配装客观题科目答题卡。参加上述科目的应试人员,全部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需严格按照应试人员注意事项的要求,将选择题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填涂在专用答题卡首页指定区域,解答步骤按题号在专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即题号对应的黑色边框之内)作答。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并严格按照试卷“应试人员注意事项”中的要求作答。草稿纸由各地考场统一配发,数量应满足作答需要,考后收回。
八、其他事项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协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严肃考试纪律,保证考试的公正、公平。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予以严肃处理。
有关报考方面的问题可与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联系(详见附件4)。
附件:
1.202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2.勘察设计考试报名汇总表.doc
3.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4.各设区市、赣江新区报考联系人及电话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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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各设区市、赣江新区报考联系人及电话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潘佳,0791-83883935;
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许敏,0792-8588240;
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娄艳芳,0793-8177313;
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郑鑫,0794-8268770;
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周晨曦,0795-3998201;
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邹昕怡,0796-8242177;
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马强,0797-8278289;
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黄梦红,18679806612;
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岱,18079932739;
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张婷,15070506517;
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陈瀚,13197803633;
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邓世阳,0791-87376198;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温珍强,0791-8395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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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