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 关于2023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3-08-29
鄂人社考〔2023〕2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闻出版局,省直有关部门、新闻单位,新闻单位驻鄂机构: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国新出发〔2022〕2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51号)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置“新闻基础知识”“新闻采编实务”2个科目,各科目均为主、客观混合试卷。应试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考区设置及报考程序
2023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只设省直考区。
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
其中: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报考人员,由当地新闻出版局负责进行资格审核。省直新闻单位和中央新闻单位驻鄂机构报考人员(选择省直报名点),由省新闻出版局负责进行资格审核。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他人代签承诺制报考告知书。报考人员承诺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承诺,并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核查规定和要求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材料。对逾期或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对不实承诺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考试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报名时,报考人员均须在网报平台上传“2023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3,该上传材料文件格式为PDF格式,文件须小于800K。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新闻出版部门要在报名缴费前完成对“2023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的审核,无上述材料或审核不通过的,不得参加本项考试。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新闻志向、工作取向,热爱新闻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当具备上述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在新闻单位编制内或者与新闻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新闻单位为非法人编辑部的人员,须为新闻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在编人员或者与主管(主办)单位签有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
4、被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并在限业期限内的;
5、伪造学历、工作资历证明的;
6、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7、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新闻单位审核同意,按照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报名,凭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单位主管、主办新闻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四、考试大纲
2023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2023年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五、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9月6日9:00—9月14日20:00
(二)网上注册核查和资格审核时间
2023年9月6日9:00—9月15日17:00
(三)网上缴费时间
2023年9月6日9:00—9月16日18:00
(四)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10月30日9:00—11月4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
(五)考试时间
2023年11月4日
上午9:00-12:00 新闻基础知识
下午14:00-17:00 新闻采编实务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须与报名时证件一致)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的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2〕332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23〕134号)的规定,《新闻基础知识》和《新闻采编实务》收费标准为69元/人·科。
七、违纪违规处理
人事考试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进行抽查监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名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在考试结束后对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答卷或发现报名、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违纪人员信息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对严重、特别严重违纪的考生将通报考生单位,中国共产党党员考试违纪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八、有关要求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各地要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网信、经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考试报名及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得指定任何培训,不得与任何培训机构有合作关系。
附件:
1.报考注意事项
2.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3.2023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 北 省 新 闻 出 版 局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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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应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报名。
(一)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在首次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注册信息增加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学历层次、培养方式、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字段信息的采集。
报考人员及时注册或按要求完善已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和信息填报说明要求,了解不实承诺后果,守信践诺。
(二)注册核查
注册核查分为在线自动核查、在线人工核查。
在线自动核查:
1. 报考人员身份证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者是社保卡的可在线自动核查。
2. 报考人员学历信息在2002年至今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位信息在2008年9月至今范围内的,可在线自动核查。
3. 学历学位信息不在自动核查范围的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并下载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进行网上在线核查。
4. 报名材料上传。
符合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报考人员均须在网报平台上传“2023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PDF格式,文件须小于800K),进行在线核查。
在线人工核查:
5. 其它身份证类型无法通过自动核查的,请上传身份证件原件电子扫描件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6. 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并下载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7. 国(境)外学历、学位请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三)报名核查
8. 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员报名核查流程。
报考人员开始报名,填写报名信息,通过“在线核查”,“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以选择报名处理方式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按“是否需要上传材料”要求,上传报名所需材料,确认报名信息。
(2)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确认报名信息后,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9.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员范围和报名核查流程。
(1)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人社部第31号令),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后,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10. 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员申请撤回的报名核查流程。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名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进行在线人工核查;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此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在线人工核查范围:
1.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 撤回承诺申请的;
4. 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自动核查通过的。
(五)网上缴费
资格核查通过后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注册库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无法更改,请考生注册时认真核对准确。如果发现报名时姓名或身份证号错误,请考生重新注册正确的信息,在报名结束前到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信息更正申请。
2.用户注册时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唯一的,请考生填写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如考生手机号变更,请及时在注册信息维护中变更本人的手机号码。
3.审核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确认修改其他报名信息;审核后,需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修改报名信息。
4.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不允许修改报名点、报考科目等报考信息。其它有关个人信息需要更正的,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
6.用户名或密码遗忘可通过手机号或密码提示问题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考试机构重置密码。
7.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一周后,省直和武汉市报名点的考生在工作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到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附楼二楼领取,其他市州报名点考生到当地考试机构登记后领取。代领人还须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8.请考生尽量选择承诺制报考,按网报流程进行报名。如有问题请致电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电话咨询(工作日:9:00—11:30,14:30—17:00),咨询电话详见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省直报名点资格审核部门是省新闻出版局,咨询电话:027—68892419(工作日:9:00—11:30,14:30—17:00),其他各市州新闻出版局资格审核咨询电话请详见报名表。
三、答题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成绩无效处理。
2.“新闻基础知识”“新闻采编实务”均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即主观题科目),请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3.应试人员参加考试需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附件2: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 附件3.2023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docx
- 中国人事考试网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来源: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发布:2023-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