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福建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库人员的通知
2023-09-04
闽人社文〔2023〕111号
各设区市人社局、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规范评委选拔程序,扩大评委选拔范围,优化评委库人员结构,提高入库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我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素质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三)学术造诣深,知识面广,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知名度,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理论研究动态;
(四)必须是获得卫生系列(专业)正高级职称并聘满3年,目前仍从事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学及卫生管理等其他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一线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卫生管理专业推荐人员须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卫生管理工作,或在医学高等院校从事卫生管理专业教学工作。
(五)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和长期脱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事业单位行政领导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二、推荐入库程序
(一)凡符合推荐条件人员,可自行登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rst.fujian.gov.cn进入“下载中心”栏目,下载《福建省高级职称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详见附件1,一式两份),准确填写并附上正高级职称确认文件(证书)送所在单位推荐盖章;设区市职改办或省直主管部门职改办审核通过后,填写《2023年高级职称评委库推荐入库人员汇总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并加盖公章,于9月15日前分别报送省人社厅和省卫健委,其中《汇总表》的WORD文档可同时发送电子邮箱:FJ87856021@163.COM或FJWSLN@126.COM。
(二)按照评委库动态管理有关规定,为及时更新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库在库委员个人信息,请省直单位和各设区市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已调离原专业技术岗位、退休或其他不能正常履行评委职责的人员,以及涉及变更委员个人信息的内容,逐项填报《汇总表》后按上述程序报送,以便及时更新评委库。
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李建 0591-88528187;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76号.屏山大院8号楼515室(务必用EMS);
省卫健委职称改革办公室 联系人:林宁0591-87826304;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1号.卫健委大院7号楼三层。
附件:
1.福建省高级职称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
2.2023年高级职称评委库推荐入库人员汇总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4日
- 附件1-2.doc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