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庆市境外职业资格比照对应职称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
2023-10-16
渝人社发〔2023〕6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以及重庆市科技创新和人才工作大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和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要求,加快构建“416”科技创新战略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吸引集聚国际专业人才,结合《重庆市境外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我们编制了《重庆市境外职业资格比照对应职称目录(2023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有《目录》内境外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相关规定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后,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不需换发职称证书。
二、持有《目录》内境外职业资格证书且按相关规定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对应专业职称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同级或高一级职称,其境外从业经历可视同境内从业经历。其中,申报初级职称时需符合以下学历资历要求: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学历,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申报中级职称时需符合以下学历资历要求: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博士学位。申报副高级职称时需符合以下学历资历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或具备博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三、《目录》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时动态调整。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6日
重庆市境外职业资格比照对应职称目录(202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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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