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2023-10-25   


国办发明电〔202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24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月10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8天。2月4日(星期日)、2月18日(星期日)上班。鼓励各单位结合带薪年休假等制度落实,安排职工在除夕(2月9日)休息。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11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10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4日(星期六)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23年10月25日

 

 

 

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优化2024年春节假期收费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时段的通知》,2024年春节假期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时段起止时间为2月9日(除夕)00:00至2月17日(正月初八)24:00(共9天)。


  1. 2024年放假安排来了!春节休8天,五一休5天,国庆休7天… [2023-10-25]
  2. 交通运输部关于优化2024年春节假期收费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时段的通知 [2023-10-24]

来源:中央政府/国务院
发布:2023-10-25



相关内容:

  1. 交通运输部关于优化2024年春节假期收费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时段的通知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3. 内蒙古 关于明确2024年度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期限的通知
  4. 关于明确2024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每月申报纳税截止日期、顺延日期)
  5. 青海省税务局 关于明确2024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
  6. 广东税务:关于年终受理税费扣款业务工作安排的通知(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