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山东省首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名单的通知
2023-10-29
鲁人社函〔2023〕102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社会化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22号)要求,经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开征集、综合评估和对外公示,遴选确定山东省首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260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要承担考核主体责任,按照“谁考核、谁发证、谁负责”原则,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工作开展期间,应加大题库开发力度,加强考评人员、督导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考务组织实施,确保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质量。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切实加强综合管理,强化工作指导、质量监管和技术服务,采取“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加强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全链条监管。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在项目清单外考核、降低考核标准发证、不考核就发证,以及从事虚假宣传、扰乱秩序等违规活动的,对其考核结果不予认可,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相关信息可通过“山东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询。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0月29日
- 附件:山东省首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名单.docx
- 山东公布首批260家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 [2023-11-10]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