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

2023-11-24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各驻川铁路运输和铁路建设施工企业:

 

现将《四川省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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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国家铁路局综合司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实施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102号)要求,切实提升我省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重点行业(以下简称四类行业)重点企业从业人员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推进企业落实工伤预防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发生,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与职业病危害,扎实落实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将工伤预防作为工伤保险优先事项,全覆盖高质量培训四类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人员,切实提升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推动落实企业工伤预防主体责任,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与健康,促进劳动者稳定就业,促进行业企业安全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2024-2025年,本省实施四类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通过对重点对象开展全覆盖、高质量培训,切实提升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基础保障水平。

 

(一)培训对象。将四类行业的重点企业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含车间主任、车队长,下同)作为重点培训对象,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培训全覆盖。根据工伤预防费情况,重点保障一线相关人员培训,可适当扩大或缩小培训人员范围。

 

(二)培训内容。根据不同类型重点企业和三类人员特点分类开展针对性培训(矿山、机械制造业通用内容和学时安排见附件1,涉铁企业另发)。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健康中国重要论述,重点培训安全生产、工伤预防与职业病防治的政策法规、生产安全事故与工伤事故防范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工伤事故与职业病警示教育等内容。

 

(三)培训方式。采取线上学习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线上学习一般以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工伤保障法规标准以及工伤预防基础知识等通识性内容为主;线下培训一般以行业专业性、岗位特殊性内容为主,包括实践操作和互动研讨等内容。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线下培训原则上实行不超过40人的小班互动教学,专职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线下培训班一般不超过80人。

 

矿山、机械制造业培训工作原则上以市(州)为单位统一实施。培训人数过少的市(州),可采取就近原则,委托或联合其他市(州)进行培训。企业分布不均、区(市、县)培训人数差异较大的市(州),可将本地区培训计划统一下达给人员相对集中的区(市、县)一并组织实施,实施流程由市(州)参照本方案规定确定。

 

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重点企业培训工作由省社保局组织实施。

 

(四)培训时长。根据我省培训人员、内容、工伤预防费等情况,结合安全生产培训有关规定,确定四类行业重点企业三类人员培训时长和线上线下分布。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和专职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不少于18学时,一线班组长培训不少于24学时。三类人员线下培训时长原则上均不得低于总培训时长的60%,班组长实训类课程不少于总培训时长的1/4。

 

(五)培训机构。工伤预防培训任务可由已建立内部培训机构和专兼职师资队伍的大中型重点企业承担,也可由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专业培训机构等承担,优先选择在技术、设施、师资、课程、管理等方面更有优势的企业或培训机构。行业中具有优势地位的大中型企业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培训,鼓励为有需求的重点中小企业提供培训师资、场地或设备。鼓励大中型重点企业、专业培训机构开展工伤预防培训实践研究,增强培训科学性、有效性。鼓励大中型企业一线安全从业人员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工伤预防教育,把工伤预防融入企业生产岗位一线,在车间、工地、厂区开展员工、班组长、安全健康管理从业人员工伤预防宣讲活动。

 

三、实施流程

 

(一)项目计划。矿山、机械制造业由市(州)应急管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对培训对象进行摸底,建立受训企业和培训人员实名制清单,按照分类、分区域培训原则,提出分年度培训项目计划,明确每年培训规模和班次数量,编写项目计划建议书,会同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订项目实施计划,报经市(州)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办公室审定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下达实施计划。

 

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重点企业由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培训对象进行摸底,建立受训企业和培训人员实名制清单,按照分类、分区域培训原则,提出分年度培训项目计划,明确每年培训规模和班次数量,编写项目计划建议书,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订项目实施计划,报经省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办公室审议、厅务会审定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下达实施计划。

 

(二)遴选机构。矿山、机械制造业由市(州)应急管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培训大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应急管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矿山、机械制造业培训机构遴选参考条件》(附件2)拟定并发布遴选公告和项目申报指引。培训机构根据培训大纲制定详细培训方案,进行项目申报。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确定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单位,并由市(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伤预防宣传(培训)服务协议范本(试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31号)要求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工伤预防培训服务协议。

 

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重点企业由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培训大纲,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按照《涉铁企业培训机构遴选参考条件》(另发)拟定并发布遴选公告和项目申报指引。培训机构根据培训大纲制定详细培训方案,进行项目申报。省社保局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确定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单位,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伤预防宣传(培训)服务协议范本(试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31号)要求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工伤预防培训服务协议。

 

(三)组织培训。矿山、机械制造业由县级应急管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进行培训组织动员。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培训大纲和计划开展培训,建立个人培训信息档案,定期向市县两级应急管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送培训进度。项目实施单位负责线上、线下培训期间考勤并做好记录,应急管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监督。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与应急管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定期对培训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重点企业由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培训组织动员、培训过程监督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定期对培训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四)结业考试。按照教考分离的原则,矿山、机械制造业考试工作由市(州)应急管理部门牵头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统一实施,按班次出卷。考试方式采取集中闭卷形式。培训含有实操内容的,还应当进行实操考试。委托其他机构组织考试的,应单独进行机构遴选。监考可委托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严禁委托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单位出卷或监考。

 

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重点企业考试评价工作由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

 

(五)项目验收。培训考试结束后,矿山、机械制造业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单位向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供完整的项目报告。培训费用由市(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程序支付。

 

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重点企业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单位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供完整的项目报告。培训费用由省社保局负责按程序支付。

 

四、工作要求

 

(一)密切协同配合,推进项目实施。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保障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的情况下,将四类行业重点企业三类人员的培训项目优先纳入工伤预防培训项目。各市(州)应急管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相关企业重点人员培训人数摸底、提出培训方案、项目立项建议和培训组织动员、培训过程监督和考试评价等工作。各级每年3月底前下达本年度项目实施计划,6月底前确定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单位,10月底前完成全部培训和考试,11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12月20日前将年度培训工作进展情况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应急管理厅、省卫生健康委、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

 

(二)严格遴选机构,确保培训质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要共同把好培训机构遴选关口,严格对照标准条件,择优确定培训机构,为培训项目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要严把培训机构、培训实施方案和授课专家条件能力关,充分考虑培训课程开发、教材建设、师资培训、实训设备配备等基础能力建设成本以及培训场租、培训时长等综合因素,严防低价竞争。要规范服务合同,明确培训规模、方式、内容、期限、绩效目标、费用、责任等内容,明确项目实施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定期向社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用好社会保险智能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严惩。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培训实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培训质量管控。要加强对培训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按照项目进展安排全程检查、全程跟踪、全程问效。建立工伤预防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将项目全过程录入全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实现可查询、可追溯的痕迹管理。严格落实项目验收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加强工伤预防费使用监督和管理,确保工伤预防费依法合规支出,确保基金安全,确保工伤预防培训取得实效。


  1. 1.矿山、机械制造业通用培训内容及学时安排.doc
  2. 2.矿山、机械制造业培训机构遴选参考条件.doc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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