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 关于优化省本级参保登记经办业务流程的通知
2023-12-13
省本级各参保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省本级参保登记经办业务流程,减轻参保单位的跑腿负担,提高医保服务便利化水平,自2024年1月1日起,省本级职工参保登记、职工参保信息变更、单位参保信息变更三项经办业务开通“全流程网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工参保登记
(一)操作步骤
1.专管员在单位网厅提交职工新参保登记(增员),上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加盖公章)扫描件。
2.专管员提交新增后,医保经办工作人员审核。审核通过的,按下面步骤继续操作;审核不通过的,按要求重新提交。
3.医保经办审核通过后,专管员在单位网厅自行核定并按下列步骤生成征缴单。
第1步:征收缴费管理—单位按人补收(开始日期为本次参保日期)—提交
第2步:征收缴费管理—单位缴费通知单打印(先点“生成缴费通知单”,再点“查询”,输入批次号后打印)
4.生成征缴单后,在参保缴费查询—职工缴费明细导出模块导出明细,核对无误后在电子税务平台缴费。
(二)上传材料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加盖公章)
(三)注意事项
1.在提交职工参保登记过程中有提示重复参保无法提交的,务必让职工在原参保地暂停参保,暂停参保后,仍有提示重复参保的,可用职工新参保登记(批量)提交。
2.提交职工参保登记时,请认真填写“本次参保日期”,本次参保日期为此次缴纳医保的开始日期。如参保人甲2024年2月到省本级某单位参加工作,起薪日期为2024年2月,那么本次参保日期就选2024年2月。
3.提交职工参保登记时,请认真核对“险种类型”,有公务员医疗补助或者补充险的,一定勾选完整。
4.在电子税务平台缴费前,请认真核对缴费明细,确认无误后再缴费。
二、职工参保信息变更
(一)职工一般信息维护与职工关键信息维护
操作步骤:专管员在单位网厅职工参保管理—职工一般信息维护或职工关键信息维护模块办理业务。输入身份证号后点“查询”再点“编辑”,编辑需要更改的信息,上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和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提交后等待审核即可。
上传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公章)
2. 变更项目的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变更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的,需要上传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扫描件;变更身份证号的,需要上传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扫描件和公安部门的证明材料。
(二)七方面人员变更
操作步骤:专管员在单位网厅职工参保管理—人员特殊身份认定模块办理业务。选好“人员特殊身份”类别,填写开始日期,开始日期为提交业务的当天,上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及有关佐证材料。有涉密文件的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前台办理。如任职为实职副厅及以上或二级巡视员以上的,人员特殊身份类型选“省直行政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始日期为提交业务当天,结束日期不选。
上传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公章)
2.必要的对应佐证材料:如任命文件或获得荣誉的相关文件。
三、单位参保信息变更
(一)操作步骤
专管员在单位网厅单位参保管理—单位一般信息维护或单位关键信息维护模块办理业务。编辑需要变更的信息,上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等关键信息的,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提交后等待审核即可。
(二)上传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公章)
2.变更项目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变更单位名称的,需提供相关更名文件和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扫描件。变更法人的,需提供新法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扫描件。
四、相关事宜
1.网上申报的纸质资料,参保单位须妥善保管,留存备查。
2.除以上业务外,省本级职工终止参保和职工暂停参保已实现网上办理。
咨询电话:0311-85518092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11日
- 河北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
来源: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3-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