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关于设立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及公布2023年度绩效评估等级的通知

2023-12-13   


渝人社〔2023〕52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财政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财政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181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重庆市留学人员创业园申报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23〕172号)有关规定,开展了2023年度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设立及年度绩效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新设立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

 

经单位自愿申报、区县主管部门审核、区县政府推荐、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实地考察评估等程序,决定设立重庆市渝中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化龙桥华盛路1、7、9号)为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新设立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60万元补贴,用于补助园区为服务对象提供场租减免、水电减免和创业创新服务、信息采集等相关服务支出。

 

二、确定2023年度留学人员创业园绩效评估等级

 

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181号)要求,由第三方组织对我市10家留创园的自身建设、创业服务、运营成效等情况开展了年度绩效评估。经专家实地评估、研究审议等程序,确定中国重庆留学人员创业园、中国重庆两江新区留学人员创业园、重庆渝北感知科技留学人员创业园为优秀等次,重庆大渡口天安留学人员创业园、重庆大学城科技创新留学人员创业园、重庆市北碚区科技创新留学人员创业园、重庆江北高层次留学人员创业园、重庆水木英华留学人员创业园为良好等次,重庆铜梁区留学人员创业园、重庆市永川区慧立方留学人员创业园为合格等次。对年度绩效评估确定为优秀、良好、合格的园区分别按30万元/年/个、20万元/年/个、10万元/年/个的标准给予绩效奖补。

 

按照有关规定,中国重庆留学人员创业园、中国重庆两江新区留学人员创业园、重庆渝北感知科技留学人员创业园、重庆大渡口天安留学人员创业园、重庆大学城科技创新留学人员创业园、重庆市北碚区科技创新留学人员创业园、重庆江北高层次留学人员创业园、重庆市永川区慧立方留学人员创业园等8个园区已连续三年获得绩效奖补,2023年不再拨付。

 

各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要切实加强园区建设和管理,进一步优化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引进、培养和支持更多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助推我市内陆开放高地建设。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13日


  1. 1.关于设立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及公布2023年度绩效评估等级的通知.doc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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