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 关于印发《全省开发区“就业之家”建设方案》的通知

2023-12-08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进“5+2就业之家”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战略,加强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夯实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根基,经研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在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建设“就业之家”,为开发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化、精准化、多元化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现将《全省开发区“就业之家”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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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开发区“就业之家”建设方案

 

为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我省开发区企业用工服务质效,强化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现制定如下建设方案。

 

一、功能定位

 

开发区“就业之家”是全省“5+2就业之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按专业性就业公共服务平台打造。重点为开发区企业提供惠企稳岗政策落实、招工引才服务、技能人才培训等专业性和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代管街道(乡镇)的开发区要承担部分县级就业之家公共就业服务功能。

 

二、建设目标

 

全省每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建设一个“就业之家”,为开发区各类用工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全链条就业创业服务。包括强化数字赋能,依托全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区内企业供需一网对接,做好供需两端招工就业服务;集合政策一网通办,落实好惠企稳岗政策一站式服务;归集岗位一网发布,归集发布开发区内企业岗位招工信息等服务。

 

三、服务事项

 

(一)惠企稳岗政策咨询及政策落实。提供国家就业创业政策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市有关惠企政策咨询和宣传解读;组织开展开发区企业劳动用工、社保参保、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宣传活动;协助开发区企业落实相关惠企稳岗政策。

 

(二)企业岗位供求信息发布及招用工服务。协助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建立开发区企业台账,开展企业岗位招聘需求摸排;按照全省公共招聘平台岗位统一归集发布要求做好岗位归集发布和岗位动态更新;协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开发区企业参加各类招工引才活动;协助开发区企业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接联系合作,为企业招工引才创造便利条件;协助建立跨区域劳务协作机制,为重点企业保生产和重大项目保开工提供用工服务保障。

 

(三)培训信息发布及技能人才培养服务。组织开展开发区企业技能人才和培训需求摸排,协助组织企业参加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组织开发区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及技工院校开展校企合作,推动共建产业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推广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和订单班、冠名班,促进人才联合培养。

 

(四)企业用工统计监测服务。依托全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动态完善开发区企业岗位及用工信息,掌握开发区人力资源信息及规上企业用工状况,推动实现统计监测数据动态更新,为招工引才、职业培训、技能提升等人社惠企服务提供数据支撑。

 

(五)其他服务。组织开展开发区内劳动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工作,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引导区内企业实施用工余缺调剂和共享用工。代管街道(乡镇)的开发区应提供部分县级就业之家公共就业服务。

 

四、建设规范

 

(一)场地。按照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的原则,开发区“就业之家”应统一场所服务标识,完善相关功能区域,设立各项职能清晰的就业创业服务窗口,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

 

(二)人员。开发区“就业之家”工作人员应不少于3名,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开发区管理部门协商选派,也可引入第三方机构合作运营。开发区管理部门对开发区“就业之家”工作人员配备应统筹企业服务专员、重点企业就业服务专员力量。工作人员应具备就业创业方面的工作经验,熟悉就业创业政策,具备相应职业资格。

 

(三)设施。配置日常工作开展所需的电脑网络、信息发布等设施,实现与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进行对接或链接。同时,还应具备开展开发区企业政策咨询、招用工服务对接、技能培训、劳动关系调解等活动和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

 

(四)制度。按照“5+2就业之家”有关管理规则和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健全服务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建立服务台帐,做到制度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

 

五、工作要求

 

(一)任务分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开发区“就业之家”业务指导。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谁管理、谁建设”的原则,负责属地开发区“就业之家”建设管理、组织申报、考核考评、经费补贴等工作。

 

(二)经费支持。对规范化建设的开发区“就业之家”,按照“谁建设、补贴谁”的原则,由属地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给予建设经费和运营经费补助,用于开发区“就业之家”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

 

(三)编码申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国家级开发区由所在地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省级开发区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开发区“就业之家”编码按“5+2就业之家”编码规则执行。各开发区按管理层级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就业之家”申请表》(见附件),同步在江西“就业之家”管理端登记“就业之家”注册信息。

 

(四)稳妥推进。按照统一组织、统一进度、一体推进的原则。2023年11月至12月为筹备阶段,各开发区制定具体建设方案(有关建设要求按照《“5+2就业之家”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执行),并逐级申报。2024年1月至6月为推进阶段,各开发区“就业之家”完成设施设备、标识标牌、制度上墙、服务功能加载等工作。2024年7月至10月为评估阶段,对全省开发区“就业之家”建设运营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优化提升。

 

(五)考核考评。根据开发区企业岗位归集的数量、质量、每月用工信息摸排,用工服务的成效等因素,结合日常工作考核情况,对成效突出的开发区“就业之家”,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资金支持。


  1. 开发区“就业之家”申请表.docx

来源: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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