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 关于批准伊犁三江众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0个单位新设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通知
2024-01-10
新人社函〔2024〕10号
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稳步扩大我区博士后平台规模,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促进产学研用结合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服务细则(试行)〉的通知》(新人社规〔2023〕4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新设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评审工作,经研究决定,批准伊犁三江众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0个单位(单位名单详见附件)新设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博士后工作的重要意义。博士后是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后备军。新设创新实践基地单位要充分认识博士后工作在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科教兴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作用,将博士后工作纳入工作重要日程,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优化服务保障,不断提高博士后工作水平,努力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为实现我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二、充分发挥博士后设基地单位主体作用。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明确博士后管理机构,配备熟悉博士后政策的专门管理人员,保障博士后工作、生活、科研经费,制定切实可行的博士后进、育、出管理制度。
三、注重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要将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作为博士后工作的中心环节,完善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标准,为博士后科研人员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配备高水平合作导师。要注重把博士后放到关键科研岗位上锻炼,在承担重要科研任务中成长。应为博士后配备思想品德端正、学术水平高、承担重要科研任务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充分发挥合作导师在博士后招收、培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加强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联合培养。按照申报设立基地时提出的研究项目,抓紧与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校、科研院所联系,严格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认真做好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培养和使用,引导更多优秀博士后在产学研结合中创新创业。
五、提升博士后工作服务保障水平。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博士后工作改革措施和各项管理制度,做好招收博士后的各项工作,为博士后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确保博士后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待遇,不断提升博士后工作服务保障水平。
请有关地(州、市)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时通知获批设立基地单位,加强对新设基地单位的服务、指导和管理,帮助做好博士后人员招收、考核等工作。各设基地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尽快明确博士后管理机构,配备熟悉博士后政策的专门管理人员,积极开展博士后工作,并确定一名博士后管理工作联络员,于2024年1月12日前反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 系 人:申琦
联系方式:0991-3689759(兼传真)
附件:2023年批准设立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名单
2023年1月10日
附件:2023年批准设立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名单
1.伊犁三江众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中国农业科学院西部农业研究中心
3.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
5.喀什疆果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6.长江大学西部研究院
7.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8.新疆湘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9.新疆水利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新疆新伊碳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新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4-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