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关于社会保险费2024年1月征期申报缴纳的温馨提示
2024-01-19
尊敬的缴费人:
用人单位应当于2024年1月10日至25日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具体可以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社保大厅税务窗口、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办理申报、缴费等业务,也可以通过商业银行进行缴费。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1月征期即将结束,请尚未完成申报缴费的单位在25日前完成申报缴费,避免影响单位及个人的相关权益。
来源:北京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
发布:2024-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