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北京地区2023年度出版、执业药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2024-01-18   


各位考生:

 

根据工作安排,即日起启动北京地区2023年度出版、执业药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纸质证书

 

出版、执业药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采用中国邮政EMS寄递领取方式,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beijing.gov.cn)—“个人办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栏目,申请寄递证书。

 

二、电子证书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规定,出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推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专业技术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证书查验”栏目,下载电子证书。推行电子证书后,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的,不再办理补发。

 

三、电子合格通知书

 

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试点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电子合格通知书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19〕80 号)规定,2019 年起,北京市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电子合格通知书,电子合格通知书与纸质版证书或存档证明等具有同等效力,可应用在职称评价、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单位聘任等业务工作中。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beijing.gov.cn)—“个人办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栏目,下载电子合格通知书。

 

四、证书查验

 

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beijing.gov.cn)—“法人办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查询”栏目或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证书查验”栏目,可查验证书信息。

 

五、证书咨询

 

如有证书申领方面的问题,请发送电子邮件至kwglsk@rsj.beijing.gov.cn或致电12333咨询。

 

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

2024年1月18日


来源: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考试/职称评审)
发布: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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