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 关于延长《DRG/DIP联网审核实施细则(试行)》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2024-01-26
各有关单位:
因《DRG/DIP联网审核实施细则(试行)》(津结算中心发〔2023〕4号)将于2024年1月31日到期,为切实做好DRG/DIP联网审核相关工作,决定将《DRG/DIP联网审核实施细则(试行)》(津结算中心发〔2023〕4号)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
特此通知。
市医保结算中心
2024年1月26日
来源: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