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七级工伤鉴定有哪些标准
2023-06-30
导读:发生工伤后,要就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是指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是对职工工伤后劳动能力的鉴定,即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进行受伤等级鉴定的标准。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海口七级工伤鉴定标准。
七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以下59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七级工伤或职业病。
(1)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和失认等;
(2)第Ⅲ、Ⅳ对脑神经麻痹;
(3)双侧不完全性面瘫;
(4)电烧伤颅骨切除>3平方厘米,并行硬脑膜植皮术者;
(5)颈颏粘连,影响颈部活动者;
(6)全身瘢痕面积50%~59%;
(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8)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gt;=0.6;
(9)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4;
(10)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11)双耳听力损失>=56BHL;
(12)喉保护功能丧失,饮食时呛咳并易发生误吸;
(13)食管重建术后并返流食管炎;
(14)一耳或双耳廓缺损2/3以上;
(15)牙糟骨损作78cm,牙齿脱落10个以上;
(16)截瘫或偏瘫肌力4级;
(17)双手全肌瘫肌力4级;
(18)单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
(19)双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
(20)单足全肌瘫肌力3级;
(21)轻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22)骨盆骨折后遗产道狭窄(未育者); (23)骨盆骨折严重移位,症状明显者;
(24)一指指间关节离断;
(25)一拇指指间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26)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
(27)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28)肩、肘、腕关节之一功能不全;
(29)一足除拇趾外,4趾缺失;
(30)一足除拇趾外,其他4趾瘢痕畸形,功能丧失;
(31)一前足缺失;
(32)四肢大关节人工关节术后,关节功能良好;
(33)关节创伤性滑膜炎,长期么复积液;
(34)下肢伤后缩?lt;3cm、>2cm者;
(35)肺叶切除;
(36)肺功能轻度损害;
(37)局限性脓胸行部分胸改术;
(38)尘肺Ⅰ期,肺功能正常;
(39)放射性肺炎蠓蜗宋???lt;两叶)肺功能正常;
(40)其他职业性肺疾患,伴肺功能轻度损伤;
(41)肺切除1/4;
(42)慢性轻度中毒性肝病;
(43)胆道损伤,胆肠吻合术后;
(44)成人脾摘除;
(45)胰切除1/3;
(46)再生障碍性盆血完全缓解;
(47)白细胞减少症;
(48)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49)血小板减少(<8×1010/L);
(50)胃切除1/2;
(51)小肠切除1/2;
(52)结肠大部分切除;
(54)轻度排尿障碍;
(55)已育妇女子宫切除或部分切除;
(56)未育妇女单侧卵巢切除;
(57)已育妇女双侧输卵管切除;
(58)阴道狭窄;
(59)未育妇女单侧乳腺切除。
知识延伸:
一、哪些情形属于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这一款主要考虑到随着实践的发展和客观情况的变化,可能还会出现新的应该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但要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并颁布实施的法律以及国务院制定并颁布实施的行政法规,可以规定应该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况。
二、哪些情形属于视同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