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单独约定《试用协议》吗?
2023-06-30
导读:可以单独约定《试用协议》吗?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因此,只签定单独的《试用协议》无效。详细内容下面由编辑为您介绍。
1、可以单独约定《试用协议》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因此,只签定单独的《试用协议》无效,约定的试用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而且还白白浪费了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在入职登记表或员工手册中记载入职后试用期为1个月,但未签定书面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此没有签定书面劳动合同的,仅凭借在入职登记表或员工手册中记载了试用期为1个月,该记载无效,视为双方未约定试用期。
3、试用期内是否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因为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应当被计算在劳动合同的履行期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必须缴纳社会保险,因此,试用期必须缴纳社会保险。
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