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劳死属于工伤吗?
2023-06-30
导读:过劳死是否属于工伤呢?“过劳死”通常指因长时间加班导致过度疲劳引发疾病而死亡。“过劳死”并非法律术语。我国法律目前没有明确的关于“过劳死”的规定。关于过劳死能否认定为工伤的内容由法律经验为您介绍。
过劳死属于工伤吗?
现行立法缺乏有关“过劳死”规定
“过劳死”通常指因长时间加班导致过度疲劳引发疾病而死亡。“过劳死”并非法律术语,也非临床医学病名,通常被认为是社会医学范畴。我国法律目前没有明确的关于“过劳死”的规定,“过劳死”一般被排除在工伤认定的范围之外。
“过劳”已经成为我国白领的工作常态,而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中并无“过劳死”这一概念,更谈不上对其如何认定。
与此相关的是《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2003年颁布、2010年修订)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就该条款规范解释看,其包含了几层含义:
一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
二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以外突发疾病死亡的不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
三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抢救超过48小时后死亡的,不能视同为工伤。
从上述规定看,其并非严格的“过劳死”的规定,只是简单地将“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的情形视同工伤。
相关法律条文: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