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招聘实验人员

2023-11-15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


发布:  皖江学院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 日期:2023-11-15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安徽师范大学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20年以来,芜湖市人民政府和安徽师范大学共同推动学院转设工作,2021年6月,教育部公示拟同意“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拟转设为芜湖学院”。转设之后的芜湖学院将成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由芜湖市市属国有企业作为举办者,按照“民办非营利”性质办学,并坚定地朝着“省内一流、国内领先”的高水平综合性应用型大学的目标迈进。

芜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皖江学院转设为芜湖学院,从基础建设、人才建设、学科建设等方面都提供了有力保障。2020年,芜湖市启动了皖江学院新校区建设。新校区位于江北新区核心区域,紧靠商合杭高铁芜湖北站,交通便利。新校区一期占地951亩,建筑面积35.8万平方米,办学规模12000人,按照“人文校园、智慧校园、绿色校园”的理念高水平规划设计,建成后将为师生们营造优越、舒适的教学和生活环境。新校区已于2023年9月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求真务实、敬业乐业、甘于奉献。

(二)业务条件及招聘计划

见附件1。

(三)健康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2024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待遇

聘用待遇参照学院同类人员工资津贴标准执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四、有关事项

1.符合招聘条件并经考核合格者,学院将以合同制方式予以聘用(非事业单位编制)。

2.学院对拟聘人员采取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方可正式,试用期计入聘用服务期。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22***888[点击查看],所有报名程序线上完成。(一人限报一岗)。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31130日。

需要上传应聘材料目录(包括,不限于)

1) 本人有效身份证_正反面(必传)

2)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认证(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必传)

3) 获奖证书(若有必传)

4) 职称证书(若有必传)

5) 职业资格证书(若有必传)

6) 其他成果

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验证

院人事处会同相关二级单位,根据学院相关文件精神、岗位要求和应聘者自身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核(审查未通过者,学院不再逐一通知)。

参加考核时需带以下材料现场验证:

1)身份证;(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认证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应聘如具有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实验师及以上)或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三)考核方式

采取“面试+技能测试”方式考核,具体考核安排及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和相关问题答辩等。学院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计划的1:3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选。

技能测试为岗位实际操作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实际操作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院根据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聘及递补人员。

(四)体检和心理健康水平测量

拟聘及递补人员须按时到学院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有关费用自理。同时,学院将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水平测量。

(五)考察

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掌握拟聘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签约

体检和心理健康水平测量合格的拟聘人员,学院将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转设成功后由芜湖学院续签。

六、特别提示

(一)应聘者如有工作单位,入校报到时,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二)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暂未取得,应聘考核时可以持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替代,并于2024110日前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逾期学院将不予聘用。

(三)请应聘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报名材料。对于不符合学院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院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此次招聘实施网上应聘,不接收纸质求职材料。在网上应聘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学院人事处,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35771528(方老师)

咨询时间:9:00-11:00  14:30-17:00(工作日)


附件:2023年实验人员招聘计划

芜湖市推进皖江学院转设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11月15


  • 附件【附件:芜湖学院(筹)2023年实验人员招聘计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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