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2023-11-17 浦城法院
因工作需要,浦城县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主要协助做好行政内勤工作。 二、岗位要求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文史类专业优先聘用; 3.具有较强的沟通理解能力,良好的文字写作功底,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有文秘工作经验的优先聘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行为,已立案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本人及直属家属被列为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尚未履行义务的; 5.与浦城法院在编干警存在回避关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职务履行的亲属关系的; 6.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情形。 三、相关待遇 基本工资参照浦城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发放。聘用后,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招聘步骤 按照现场报名、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和聘用的办法和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6日-11月22日(工作日时间内); 2.报名地点:浦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首页、个人页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不接受代理报名。 (二)笔试、面试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拟聘用人员需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核。 (五)聘用 经考核合格者,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咨询电话: 0599-2820270。
原标题:浦城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tZh9eeXG-YTg4TXddiE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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